维权遇上劝退

浅若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坚定维权 美好生活</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记一次维权路</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这周是忙到起飞的一周,但是早上起来还是想分享一件自己维权的事情。</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今年是我出走故乡十一年后,特别想落叶归根的一年,我和某人商量后,决定一鼓作气,往回撤。期间也算顺利,某人公招顺利上岸,我也在投出第二封简历后,三天后有了回音,然后试讲顺利,最后签约。</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当时签约这所学校,确实是对这所学校充满了期待,该学校原属西工大附中,名气显赫,也是我们咸阳人心目中很理想的学校。就我个人而言,当然也是一个很好的平台,所以当面试通过后,我也很高兴,兴冲冲的拿着五千元现金奔赴而来,交了保证金,签字化押了《承诺书》。(因为此事已经圆满解决,为了不影响学校,后面我就以“学校”代称。)但是当我签完后,回头再来看这份《承诺书》,我瞬间失掉了很多对他们的信任,觉得心思极恐。</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首先,《承诺书》第一条规定:“甲方经过有关评审基本认可乙方工作能力,并承诺与乙方安排教学工作岗位,乙方有意愿按照学校要求在甲方从事教学或管理工作,并承诺在签订承诺书后按时到岗。”乍一看,我承诺在签订《承诺书》后按时到岗,对方承诺给我安排工作岗位。但细看,它只规定了我到岗的时间,在签订《承诺书》后,而它没规定他给我提供工作岗位的时间,哪就是今年九月份有岗位我就去,没岗位有可能要等到明年甚至后年,他没规定时间,所以它不管啥时安排都不能算他违约。</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其次,最重要的是,整个《承诺书》里,没有提到任何有关薪资待遇的问题,没有规定薪资发放的标准、等级和时间。所以后面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一样,一天班还没上,一分钱还没挣到,自己先掏五千块给别人,保证自己会按时到岗。人家没明确到岗时间,没说一个月给我发多钱,按什么等级发,什么时候发,都没说,如果人家一个月给我发两千,我这还得硬挺着。</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所以之后就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但是也是纠结、犹豫了好久,到底要不要去?考虑到自己如今的年龄和家庭。说真的,但凡我年轻两岁,我就去试一试了,大不了不行我回来继续参加公招,但是过了今年9月份,我就过不了公招年龄这道门槛,所以也是考虑了自身,考虑了私立学校的用人制度,最后决定放弃吧。</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再之后,就开始了我的讨要保证金和维权路。按某人的思维,他就劝我算了,为了五千块没必要扮难看;再说人也要学会感恩,至少人家给了你一次机会,你也证明了一下你自己,所以没啥必要。但是我想想,觉得自己挺冤种的,一天班没上,一分钱没挣到,我还给别人扔五千块。关键是这钱扔的没响啊,如果我把这个钱给到哪个人身上,我还落个人情,再说人家这么大的学校,也不稀罕我这几个子。</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还有《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了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应聘者担保金和财物。”我要都不去要一下,没准人家还觉得我法盲白痴呢。所以我先在12315上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不到一周就出来,责令学校立马退还我全部保证金,结果学校以他们已经给我安排好课为由,拒绝退还。</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下一步,继续去劳动监察大队维权,也是最不爽的,一再经历劝退。</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到了监察大队,我先去中队咨询的,被告知要先去工位登记,结果到工位登记时,他要先了解一下情况,我把情况给他说了一下,然后他看了我的《承诺书》后,上来就是:“那这是你违约了,你还想要退回保证金,哪有这好事”。我搬出《劳动合同法》,他说,“你这哪是押金,你这要是押金的话,我就给你打电话要了,关键你这是“保证金”,你别看这一字之差,一字之差意思就变了,人家跟你玩的就是文字游戏,你看人家法律规定是“担保金”不是“保证金”,保证金你给人家保证的是啥嘛?保证的事你没有办到,你凭啥往回要你保证金呢。”好在,咱不是文盲,咱还是教语文的,我给他解释了“担保金”、“押金”、“履约保证金”。最后他说,“哪你这还是有争议,你说是担保金,人家还说你这是违约金,我这里没办法的。不行你去楼上,找劳动仲裁,看人家给你们怎么仲裁,看人家给你认定你这是保证金还是违约金。”</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于是又到了劳动仲裁,还是说了一下情况,看了《承诺书》,问“你去上班了没有?”我:“没有,一天都没有”。他:“那这是你违约了啊”,指着里面的条款,“规定你不来上班不退还保证金,你怎么还能往回要呢”。我又把《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搬出来。他:“那也不是你说退就退的啊,人家学校还有人家的理由要讲”,之后略带轻蔑的口气:“我们这里是打官司的,要开庭哦。”我苦笑,“那就打官司,就开庭吧”。他:“开庭那就去准确资料,把资料准备好拿来。”还继续补充,“人家学校也是有专门法务的,你起诉人家也会很快应诉的。”</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晚上回来,我把《劳动合同法》第9条和第84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打印在纸上,想这事还得是劳动监察大队。第二天到了大队,在《劳动法合同法》铁板一块时,那就看你们受不受共产党领导?你们承认不承认共产党颁布的法?</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他说:“哪你等一下,我去问一下领导”,出去问了一会回来,很为难的样子说:“哎,你非要我给你办,那我就给你死马当活马医吧。”之后,我就填了表,最后让我自己把资料交到中队去,并且提醒我,“他是挂号门诊护士,看病要找医生,后面有事直接找中队,和他这挂号护士没关系了。”</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下来无语的是,当我去中队交资料时,发现前面刚刚有一位老师,和我签一个学校,一模一样的《承诺书》,一样的案件,他却费力吧唧的劝退我。</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55, 138, 0); font-size:20px;"> 不过最后该说不说,中队还是很给力,不到一周时间就让我拿回了保证金,很是感谢,但是你们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代表国家形象,应该尽心尽力的去履职,而不是劝退维权的老百姓。如果我再不坚决一下,不在坚持一下,可能真的就被他们劝退成功了。</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