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融合教育的定义 <p class="ql-block">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我国约有0~6岁残疾儿童139.5万人,且每年新增0~6岁残疾儿童约19.9万人。而实际上很多家长不承认甚至不愿意面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障碍状况,或者不想过早的给孩子贴上"残障"的标签,因此真正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数量要远远大于这一数字。所谓的"特殊教育需求"儿童,不单单是指拥有医学诊断证明的"特殊儿童",同时也包括很多具有行为问题的"普通儿童"。</p><p class="ql-block">学前特殊儿童概念。狭义的概念是指有某种显著的发展障碍或迟缓的儿童,如自闭症幼儿、听障儿童等;广义的概念是指有某些在行为、性格和情绪上偏离常态的儿童,如严重的攻击性行为、性格特别退缩的儿童等。</p> 二、学前融合教育的重要意义 <p class="ql-block">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p><p class="ql-block">同样的,学前融合教育的开展也需要依托教师、家长、社会的共同支持,以及幼儿园普通幼儿对特殊幼儿的积极态度与接纳,尤其是家庭与幼儿园的合作共育对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有着关键性的影响。</p> 三、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 <p class="ql-block">融合教育的发展1.站在幼儿发展角度来看,需遵循幼儿具体心身成长规律,对幼儿成长的敏感期加以关注。2.幼儿园需要对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加以保障。3.教师需转变原有教育观念,面对特殊需要儿童之时,应按照特殊需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及时更新教育理念,给予儿童适度的教育材料,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并对特殊需要幼儿的消极态度加以转变,进而为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设置良好的融合环境。</p> 四、学前融合教育的现状问题 <p class="ql-block">学前融合教育的现状问题</p><p class="ql-block">1.当前学前融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明显不足。</p><p class="ql-block">2.对于激励和支持幼儿园园长及教师重视儿童差异发展措施不够。</p><p class="ql-block">3.家庭不当的教养态度和教养方式。</p><p class="ql-block">4.社区和普通儿童家庭对融合教育的不理解。</p> 五、实践探索 <p class="ql-block">(一)融合教育理念先行</p><p class="ql-block">1.园长理念:学前融合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对特殊需要儿童、普通儿童、家长、老师、园所乃至社区、社会都是有实际意义的。</p><p class="ql-block">2.教师理念:融合教育是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真正融合成为统一的教育。融合意味着完全接纳,基于满足所有孩子多样化需要的信念,为特殊学习需要的孩子提供适宜的帮助。</p><p class="ql-block">3.家长理念:认为特殊需要儿童同样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支持在特殊儿童不伤害普通儿童和不干扰课堂的情况下随班就读。</p><p class="ql-block">(二)适宜环境促进发展</p><p class="ql-block">1.物理环境·公共环境公开、有效·户外环境安全、合理班级环境灵活、互动·社环境丰富、适宜。</p><p class="ql-block">2.人文环境 ·集体教学的关注、关爱·区域活动中的分组、互助、合作·个别教育的赏识、鼓励。</p><p class="ql-block">(三)专业队伍助力前行</p><p class="ql-block">(四)丰富活动全心接纳</p><p class="ql-block">(五)多方支持幼儿发展</p><p class="ql-block">(六)课题分享《学前融合教育家园共育实践研究》</p> 六、学前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p class="ql-block"> 专家型融合幼儿教师</p><p class="ql-block"> 专家型融合幼儿教师在掌握大量融合教育知能的基础上,也将承担着对其他普通幼儿园教师进行指导合作的责任,同时也会开展咨询、行政管理等工作。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与特殊教育需求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原则与战略等;特殊教育需求评估、资源的协调、战略建议的制定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