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师太白湖实验中学西校区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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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了满足周边社区居民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学校研究,决定向社会开放学校的体育场地,现制定须知如下:</p> 一、开放区域 <p class="ql-block">(一)田径场</p><p class="ql-block">(二)球场: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排球场</p><p class="ql-block">(三)健身器材</p> <p class="ql-block">除上述场地及场地内固定设施外,其余场地和器材暂不开放使用。</p> 二、开放时间 <p class="ql-block">我校体育场地设施不影响教学的原则下,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如下:</p><p class="ql-block">(一)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p><p class="ql-block">夏季(5.1-10.1):上午8:30-11:30,下午16:00-19:00</p><p class="ql-block">冬季(10.1-5.1):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p><p class="ql-block">(二)如遇学校使用场地、雨雪天气或承接考试等特殊情况,场地设施暂停开放。</p> 三、开放对象 <p class="ql-block">(一)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14周岁以下儿童、70周岁以上的老人须有监护人(家人)陪同方可入校锻炼。</p><p class="ql-block">(二)精神病患者、心血管类疾病患者、传染病患者、饮酒人员等不适宜外出锻炼的人员,谢绝入校。</p><p class="ql-block">(三)进校锻炼人员须在学校开放时段,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到学校门卫处登记,并与我校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入校。</p> 四、安全责任 <p class="ql-block">进校锻炼人员使用体育场地设施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使用者自行负责,学校无需承担责任。</p> 五、损坏赔偿 <p class="ql-block">进校锻炼人员使用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应依我校规定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负赔偿责任。</p> 六、注意事项 <p class="ql-block">(一)进校锻炼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规定开放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办公区等非开放区域;</p><p class="ql-block">(二)进校锻炼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学校环境卫生和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校园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饮料瓶、果壳、口香糖渣、烟蒂、纸屑、吐痰、玻璃碎瓶等),保持场地卫生整洁。严禁携带宠物入内。对不配合学校管理的人员,学校可拒绝其进入校园。</p><p class="ql-block">(三)学校内禁止从事铅球、标枪、铁饼等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运动项目,如私自从事危险性运动,发生任何意外,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p><p class="ql-block">(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仅运动健身使用,使用者不得从事任何商业行为;</p><p class="ql-block">(五)进校锻炼人员须穿软底运动鞋,应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设施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或故意损坏,不做高强度、超负荷的活动,不做危险性、高难度的动作;</p><p class="ql-block">(六)进校锻炼人员要维持场地整洁,不得在场地内饮用饮料食品;</p><p class="ql-block">(七)对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有权取消其近校锻炼资格;对拒不执行管理规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锻炼人员,学校将及时报告属地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处理。</p><p class="ql-block">(八)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此份承诺书,供锻炼人员自行扫码下载打印。来锻炼时,签好相关信息,上交学校,换取出入通行证。通行证在当天锻炼结束后,交给学校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回,如若单人次出现多次带回情况,学校有权禁止该人员入校参与锻炼。</p> <p class="ql-block"> 咨询电话:0537-566863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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