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镇禁止焚烧秸秆告知书

弋江镇何利辉

全面禁烧秸秆  共建绿色家园 <p class="ql-block">广大农民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秋收后,农村频繁发生焚烧秸秆的行为,这不仅造成空气污染,还易引发火灾,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广大农民朋友倡议:</p><p class="ql-block"> 一、响应禁烧号召。自觉做到不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和草木灰、树枝落叶以及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燃物。</p><p class="ql-block"> 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选用粉碎、填等方法处理,做到资源不浪费,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p><p class="ql-block"> 三、强化环保和宣传意识。充分认识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主动向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烧一根秸秆、不冒一处烟。</p><p class="ql-block"> 四、树立法律意识。对不听劝阻、态度极其恶劣的行为,根据大气染防治法有关条例,对其进行依法处罚。</p><p class="ql-block"> 五、履行监督责任。广大村民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作斗争,并向泗洲镇党委、政府积极举报。</p><p class="ql-block">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支持秸秆禁烧,携手共建绿色美丽家园!</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弋江镇人民政府</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 2023年10月8日</p> 焚烧秸秆的危害 <p class="ql-block">  1、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露天焚烧秸秆,空气中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总悬浮物数量明显升高,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p><p class="ql-block"> 2、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容易引发房屋、农作物、山林的火灾,造成人畜伤亡。</p><p class="ql-block"> 3、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会形成滚滚浓烟,大大降低空气能见度,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p><p class="ql-block"> 4、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p> 秸秆焚烧的有关法律法规 <p class="ql-block">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p><p class="ql-block">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元以下的罚款。</p><p class="ql-block">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p><p class="ql-block"> 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不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p><p class="ql-block">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p class="ql-block">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p class="ql-block">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设、管制或者罚金。</p>

秸秆

焚烧

第条

以下

禁烧

中华人民共和国

罚款

农作物

拘留

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