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一个人的人格是他过去的整个生活历程的反映。人格的结构分为“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本我是人格中最早,也是最原始的部分,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是人的本能。是生物性冲动和欲望的贮存库。本我是一切心理能量之源,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本我的目标乃是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这种快乐特别指性、生理和情感快乐。幼儿没有羞恶观念,一切随着自己的感觉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其全部生活都受欲望支配,不管条件和社会道德,处处要求满足自己的愿望,寻求快感。比如,到了周末我们喜欢睡到自然醒,去自助餐厅我们使劲的吃喜欢的食物都是本我在追求“唯乐原则”。如果本我受到过度阻抑,人就会出现抑郁和焦虑。</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自我是通过与外界环境的接触和后天的学习逐步形成的。 它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是人格的心理面。是人的理性部分。自我的作用是一方面能使个体意识到其认识能力;另一方面使个体为了适应现实而对本我加以约束和压抑,遵循的是“现实原则”;自我可以决定是否应该满足本我的快乐要求,并对本我发挥指导和管理功能。简单概括为一是适应环境二是管理本我。比如看到银行里数不清的金钱,本我快乐原则想去抢劫不劳而获,自我就会发出指令提醒有社会的法律约束以及武警的枪支会威胁自己的生命安全,从而阻止抢劫银行这一念头。又如工作日早上6点闹铃响起,本我追求快乐的原则,还没睡够要继续睡觉,而自我考虑到孩子7点20要出门上学,要让孩子出门前吃上早餐,自己7点50要上班打卡不能迟到,不然全勤泡汤这个现实问题,自我就会克服一切困难让自己起床。</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超我是代表良心或者道德力量的人格结构部分。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父母的影响,它遵循“道德原则”,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是道德化的自我,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其形成是社会化的结果。它有三个作用:一是抑制本我的冲动,二是对自我进行监控,三是追求完善的境界。个人觉得它应该大致与我们所说的良心相同,比如现在教师行业也算高危职业之一了,有难管的学生,不合理的考核制度,我们可以选择躺平,能拿着这份工资养家糊口就可以了,但是我们更多时候还是选择尽心尽力的去教书育人,支配我们做出这样选择的就是超我。超我的对立面是本我,它包含了我们为之努力的那些信念理想,以及在我们违背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时所预期的惩罚(罪恶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