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1949年1月至3月,按照中央军委1948年11月1日颁布的《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和1949年1月15日《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统一进行改编,纵队改为军。</p><p class="ql-block">第一野战军</p><p class="ql-block">西北野战军改编为第一野战军,所属第一纵队、第二纵队、第三纵队、第四纵队、第六纵队、第七纵队、第八纵队依次改编为第1军、第2军、第3军、第4军、第6军、第7军和第8军。</p><p class="ql-block">野战军下设两个兵团。第一兵团辖第1军、第2军、第7军;第二兵团辖第3军、第4军、第6军。第8军留在晋中和晋绥地区作战,后编入华北军区。</p><p class="ql-block">第二野战军</p><p class="ql-block">中原野战军改编为第二野战军。第二纵队改编为第10军,第三纵队改编为第11军,第六纵队改编为第12军,第四纵队第10旅、第13旅与豫西军区第3军分区、第6军分区整编为第13军,第四纵队第11旅、第22旅和起义的国民党军第110师整编为第14军,第九纵队改编为第15军,第一纵队主力(两个旅)和豫皖苏军区独立旅改编为第16军,第十一纵队和冀鲁豫军区部队改编为第17军,第一纵队第20旅和豫皖苏军区部队改编为第18军。</p><p class="ql-block">野战军下设三个兵团。第三兵团辖第10军、第11军、第12军;第四兵团辖第13军、第14军、第15军;第五兵团辖第16军、第17军、第18军。</p><p class="ql-block">第三野战军</p><p class="ql-block">华东野战军改编为第三野战军。第一纵队改编为第20军,第二纵队改编为第21军,第三纵队改编为第22军,第四纵队改编为第23军,第六纵队改编为第24军,第七纵队改编为第25军,第八纵队改编为第26军,第九纵队改编为第27军,第十纵队改编为第28军,第十一纵队改编为第29军,第十二纵队改编为第30军,第十三纵队改编为第31军,渤海纵队与起义的国民党第59军一部整编为第33军,江淮军区第34旅、独立旅与起义的国民党军第77军合编为第34军、鲁中南纵队与起义的国民党军吴化文部整编为第35军。</p><p class="ql-block">野战军下设四个兵团。第七兵团辖第21军、第22军、第23军、第35军;第八兵团辖第24军、第25军、第26军、第34军;第九兵团辖第20军、第27军、第30军、第33军;第十兵团辖第28军、第29军、第31军。</p><p class="ql-block">第四野战军</p><p class="ql-block">东北野战军改编为第四野战军。第一纵队改编为第38军,第二纵队改编为第39军,第三纵队改编为第40军,第四纵队改编为第41军,第五纵队改编为第42军,第六纵队改编为第43军,第七纵队改编为第44军,第八纵队改编为第45军,第九纵队改编为第46军,第十纵队改编为第47军,第十一纵队改编为第48军,第十二纵队改编为第49军。另,长春起义的国民党第60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0军。</p><p class="ql-block">野战军下设四个兵团。第十二兵团辖第40军、第45军、第46军;第十三兵团辖第38军、第47军、第49军;第十四兵团辖第39军、第41军、第42军;第十五兵团辖第43军、第44军、第48军以及两广纵队。第50军直属野战军。</p><p class="ql-block">华北军区野战部队</p><p class="ql-block">九个纵队改编为9个军。第八纵队改编为第60军,第十三纵队改编为第61军,第十五纵队改编为第62军,第三纵队改编为第63军,第四纵队改编为第64军,新八纵队改编为第65军,第一纵队改编为第66军,第二纵队改编为第67军,第六纵队改编为第68军,第七纵队改编为第69军,第十四纵队改编为第70军。</p><p class="ql-block">华北第一兵团改编为第十八兵团,辖第60军、第61军、第62军;华北第二兵团改编为第十九兵团,辖第63军、第64军、第65军;华北第三兵团改编为第二十兵团,辖第66军、第67军、第68军。第69军、第70军直属华北军区。</p><p class="ql-block">全军共编成16个兵团、51个军(不含第50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