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手上没钱,我还要去催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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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有读者在后台问:认识十年的朋友生意失败跟我借钱,我咬咬牙借了,现在过去2年多了,我想要他还钱,但据我所知他手上没钱,我还要去催他还钱吗?</p><p class="ql-block">当然要去催还,这不仅仅是面子的问题,假如你一直不去催他还钱,你的钱有可能再也追不回来了。</p><p class="ql-block">第一,民事诉讼有时间期限。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如果你一直不去催他还钱,也不起诉,时间一旦超过三年,对方就能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到时对方就算有钱,你也不能用法律手段将钱追回来。</p><p class="ql-block">*关联:</p><p class="ql-block">《民法典》</p><p class="ql-block">第188 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p><p class="ql-block">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p><p class="ql-block">其次,以你个人的能力,对他财产状况的了解,只能靠他的表象和片面之词。但上了法庭情况就不同了,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会协助债权人调查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一查就知对方是不是真的没有财产可以执行。</p><p class="ql-block">第三,即便他真的没房没车没存款,法院还会划扣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甚至是微信支付宝账户内的存款。</p><p class="ql-block">*关联:</p><p class="ql-block">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p><p class="ql-block">如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p><p class="ql-block">最后,如果你胜诉了,诉讼费将由对方来交付。标的额1万的诉讼费大概是50元左右,诉讼费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昂贵。</p><p class="ql-block">*关联:</p><p class="ql-block">《诉讼费用交纳办法》</p><p class="ql-block">第13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p><p class="ql-block">(一)&nbsp;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p><p class="ql-block">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p><p class="ql-block">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p><p class="ql-block">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p><p class="ql-block">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p><p class="ql-block">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p><p class="ql-block">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p><p class="ql-block">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p><p class="ql-block">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p><p class="ql-block">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p><p class="ql-block">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