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质量月”宣传活动

宁化市场监管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制定了《宁化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宁强县办〔2021〕1号)以及《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市监〔2021〕63号)。</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在超市、机动车检测站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播放“质量月”宣传口号,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宣传报道全县“质量月”重大活动和动态。</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三是树立质量标杆,引导企业追求卓越。我县品牌办向县政府申请对2020年度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ISO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单位)以及帮扶申报机构给予表彰奖励。9月2日,我县下发了《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品牌创建企业(单位)和帮扶申报机构的决定》(宁政文〔2021〕81号),兑现奖励金额78.1万元,加大了品牌产品的宣传和保护力度,树立“质量月”标杆,全面发挥品牌效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再上新台阶。</p> <p class="ql-block">供稿:曾婷</p><p class="ql-block">编辑:罗佳薇</p><p class="ql-block">初审:吴太胜</p><p class="ql-block">终审:陈友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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