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白骨

洎水蓝

<p class="ql-block"> 润城曾经在1948年发生过一场催白骨运动,什么是催白骨呢?催,当然是催促的意思,白骨,不用说大家也明白,自然是死后很久的尸体。古代润城地区人死后停丧不葬,几代人的棺木停放在家里,与亲人们一起朝夕相处。</p> <p class="ql-block">这一现象,对于我们现代人来说简直不可思意,既违背传统伦理道德,污染环境,又容易造成疫病流行,但这种现象的确发生过,六十年代以前出生的人,都目睹过村周野地、炉场破烂不堪的窑洞里,寄放着塌落和落满尘土的棺材,或缸扣的尸骨,看见毛骨悚然。年纪大的人,都能回忆起家中待丧不葬的情景。</p> <p class="ql-block">润城人为什么要把先人的尸骨停放在家里不葬呢?</p><p class="ql-block"> 对于这个现象,我也感到非常好奇,总想弄清楚我们的先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这种违背传统伦理道德,污染环境,容易造成疫病流行的现象会在民间发生。通过走访调查和查阅资料,发现明清时期一直到民国,润城地区商贸繁荣,人文鼎盛,人口众多,一派富庶景象,是润城地区,乃至阳城地区商贸经济中心,每年外来人口涌入润城的人口不记其数,润城成了历来人多地少的大镇,古镇富商大贾云集,土地和金钱都掌握在富商和地主手中,土地寸土寸金,地价极高,地价一时间成了洛阳纸贵。</p><p class="ql-block"> 古代人崇尚儒家思想的孝文化,信仰入土为安,认为人死有其所,后辈才能平安无事,厚葬死者死者才能在另一个世界享福。并且凭着丰厚的陪葬品在掌管来世轮回的鬼神面前求得个好胎。才能保佑后辈人家庭兴旺世世平安。</p> <p class="ql-block">作为经济重镇的润城地区,官宦、绅士、富商家族,受儒家“礼”文化的熏陶,厚葬风气盛极一时。他们之间互相攀比,丧事越办越大,逝去一人就可能有几百号孝子贤孙,乐户、僧人、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等,丧葬场面宏大。民国时润城有个叫张光显的人,人称十三爷,此人经营盐业起家,生意做到几乎垄断晋城整个地区的盐业,一生取了8个老婆,生活奢靡,前门出棺材,后门花轿来,他去世后,殡葬仪式场面宏大,参加出殡仪式的孝子多到,抬棺材的人都已经到坟地了,家里的孝子还没有出完。可想而知当时厚葬风气的盛大。普通家庭恐怕连吃饭和孝布都置办不齐。</p><p class="ql-block"> 平民百姓出于面子,和“孝”文化的道德观念,在厚葬的习俗中捉襟见肘。</p><p class="ql-block"> 厚葬的习俗提高了百姓的丧葬成本 ,厚葬不仅仅要算计土地价格成本,还需要盘算一些随葬品,以及一些墓室的大小,棺椁的质量和等级等等一些东西。由于润城地区经济繁荣,贫富差别大,大部分没有土地的贫民百姓生活压力极大,有的活着尚无立锥之地,死后买地都成了问题。连基本的土地都买不起,更何况这些随葬品的成本。百姓没有能力让他们入土为安,就只能让他们安息于家中。于是,人们就把死者放在家里不葬。与活人一起生活敬奉。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家里就会停留五六口,甚至七八口棺材,这种现象在民间习以为常,慢慢滋生成了一种顽疾。</p><p class="ql-block">待丧不葬就成了一种普遍现象。现在世的高龄老人,回忆起来历历在目。</p> <p class="ql-block">还有一种原因,就是对墓地风水的迷信。古代传统观念认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死后不仅要落叶归根,还要埋葬于吉地,人们普遍认为,一个家族的兴衰与否,和丧葬、祭祀、风水有很大关系。</p><p class="ql-block"> 族中老者的逝去,被认为是岁寿福至后,羽化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而作为后辈,为逝者选择一风水宝地下葬,才能使逝者安息,余德才能荫及子孙、富泽万代。</p><p class="ql-block">但是选一块好的风水宝地,不是轻而易举的事,</p><p class="ql-block">短时间是选不出来的,堪舆大师看风水,往往要踏遍这里的山山水水,看山向龙脉,水口砂穴,参考好多个地方,即是买得起土地的富贵人家,为了找个风水好的墓地,也要不惜重金从南方请来堪舆家寻砂点穴,所以这样时间一久,也就停葬了。</p><p class="ql-block"> 这样的现象并不是润城地区独有,在经济繁荣的南方也比比皆是。</p> <p class="ql-block">光绪年《无锡金匮县志》记载:“亲死久不葬,多为风水所惑”,光绪《石门县志》:“邑巨家多信堪舆,而数十年不葬者”,同治《湖州府志》“有惑堪舆之说,而数十年不葬者”,光绪《金山县志》“时惑于风水,有数代不葬者”。</p><p class="ql-block"> 因此停葬成了当时的社会的风气。越是经济富庶的地区这种现象愈是严重,成了社会的顽疾。</p><p class="ql-block">虽然这种现象历代官府也进行了制止,但是收效甚微。</p><p class="ql-block">乾隆二十六年,江苏巡抚陈弘谋发布的通告中说“江苏地方停棺旷野,既无寸土,又无砖砌,日晒雨淋,棺朽暴露”。</p><p class="ql-block">光绪十七年,江苏布政使在《通饬埋葬暴尸棺》告示中说:“照得苏省各属城乡停棺不葬,此风最为恶薄,甚至乡村田野,沿路停厝,日晒雨淋,以至尸骨暴露,惨目伤心,以此为甚”.</p><p class="ql-block"> 光绪《嘉善县志》:“富者择地不得,引柩寄庵,贫者浮厝,年复一年,尸棺暴露”。</p><p class="ql-block"> 《大清律》承袭明律,禁止停棺不葬,“丧葬;凡有丧之家,必须依礼安葬,若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柩在家,经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但是这条规定没有执行下来,形同虚设。</p><p class="ql-block"> 乾隆即位后情况出现了转变,帝师朱轼,写了一篇《停丧不葬文》,揭批停棺不葬的种种弊端,并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至亲棺木未葬者,书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仕宦者不得补官任用。朱轼的建议得到了朝中官员的纷纷响应。在重臣的影响下,乾隆皇帝下达圣旨,定性“惑于堪舆,购求风水,以至累年停棺”的行为是“愚悖之风,至此已极”,要求地方官员“必多方劝导,俾得按埋葬,以安幽灵,以尽子责”。</p><p class="ql-block"> 圣谕一下,地方纷纷响应,要求士民尽快下葬。直到清末地方法令规章制度层出不穷。</p> <p class="ql-block">可是这种停棺不葬行为,仍然普遍存在,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p><p class="ql-block"> 一是惩罚性措施不到位,清政府的措施主要是劝谕为主,处罚不过是杖责,而且大多是民不告官不纠,不少人呼吁的停棺不葬,不准科举的措施,也长期没有落实下去。</p><p class="ql-block"> 二是地方性的政策往往都是运动式的执法,有些地方官员对违法不葬严加打击,也制定了无钱官府出资埋葬的具体措施,但是政策没有延续性,官员调走,上任不管下任事,执行就发生了松动,陋习得以延续。一直到了光绪年间,《申报》就说“不谓律载綦严,上下遵之者鲜矣”。</p> <p class="ql-block">1948年解放区政府,对旧中国遗留的陈疴积弊进行了彻底改造,驻扎在润城的人民军队免费为百姓移葬家中的棺木,宣传此种顽疾的危害,让死者入土为安。</p> <p class="ql-block">由于新思想和传统封建观念相抵触,情况错综复杂,于是解放区政府在润城地区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崔白骨运动,此种社会顽疾才得以割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