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家人共携手,用爰点亮归途人。

吴润华

<p class="ql-block">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p><p class="ql-block">     孙某,女,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两年。</p> <p class="ql-block">      社会适应情况:孙某的性格内向,随和,为人友善,和退休丈夫生活在一起,丈夫及子女对孙某关爱有加。</p><p class="ql-block">      思想状态:由于受到了法律制裁,孙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还是比较深刻的,在接受社区矫正后,对所安排的工作能安分守纪完成,按时反映近期情况。2023年8月23日龙泉法律服务所(易门县社会力量)为全县涉黑涉恶、涉邪教犯罪的矫正对象开展一堂“提升法治意识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防范邪教”专题教育课。</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在社矫对象观看反邪教专题片“咕咚”过程中,影片播放到后期时工作人员观察到孙某一直默默流泪,在分享观后心得中,孙某在分享发言时泪流满面,其感言,自己像及了影片中的女主人,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爱自己、儿子、女儿都成气,丈夫和儿子都是单位职工,因自己没有文化,好长一段时间身体不好,心里脆弱,没有安全感,在这个状态下因内心迷茫而犯下罪行。观察到这点,易门县龙泉法律服务所通过联合易门十街司法所与其谈心、谈话,得知其心里压力较大,负罪感较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很内疚,觉得给家里造成了负担,影响到家庭成员,内心压力大,自卑感、负罪感与日即增。</p> <p class="ql-block">分析研判</p><p class="ql-block">    从孙某的文化水平、性格、生活状况来看,其属于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漠的犯罪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孙某的思想是健康的。她有一个友爱的家庭,但她太在乎家庭在员,加重了自己的心里负担,导致内疚感、自卑感、负罪感与日即增。所以对其的矫正应当主要从其思想、精神方面入手,贯彻社会力量参与和社区矫正相结合的新社区矫正理念。</p> <p class="ql-block">社会力量参与矫正</p><p class="ql-block">       2023年9月8日易门县龙泉街道法律服务所主任吴润华和十街司法所所长杞映春到孙某家进行家访。家访中与其丈夫谈话,工作人员对孙某丈夫对孙某的关心爱护表示感谢,并向其反馈孙某现在的心里压力,希望亲人给予更多的关爱、疏导,消除孙某内心的不安。其丈夫和工作人员交流。家庭之前一直劝孙某,但她根本听不进去,直到被判刑,才知道后悔,期间一家人的酸甜苦辣不言而喻。判刑后,家人没有责骂她,共同陪伴她做了白内障手术。她内心也难过内疚,有一段时间很消沉。经过家人、亲戚多方开导才慢慢好起来。现在在家,早起逛公园,买菜做饭,收拾家务,日子简单充实,她也找到了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特别是你们能如此细心的观察到她的心里动态,开导她,帮助她,我做为她的丈夫以后的日子里也会更多的关心、爱护她,共同帮助她、陪伴她完成解矫,回归社会、回归家庭。</p><p class="ql-block">      工作人员和孙某进行谈话,肯定孙某家人对孙某的帮助,希望孙某带着这份温暖,带着感恩之心,立足于家庭,陪伴、照顾家人,承担起家庭女主人的责任,夫妻、子女间各自承担起责任,义务,回报家庭。孙某表示,有家人坚强的后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细心温暖的帮扶,她会将自己的自责、内疚转化为力量,爱护家庭,服从管矫,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远离违法犯罪。</p><p class="ql-block">      工作人员进一步与其交流家人参与社区矫正的作用,意义。工作人员后续将持续关注其心理动态,定期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发现心理问题,及时疏导,积极化解心结,使其摆正心态,树立积极向上、乐观的良好心态,同时邀请孙某丈夫一起,共同帮助孙某完成矫正。</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整个谈话过程气氛轻松和谐,孙某进一步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危害性,严重性。表示今后一定要熟读熟记相关法律,服从管理,按时参加教育和公益活动,牢固树立学法、懂法、遵法意识,做个遵法守规,有益社会、有益家庭的人。</p> <p class="ql-block">                                  编辑:吴润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