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平安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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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您们好!</p><p class="ql-block"> 我市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巨大,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出行选择。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灯逆行、违法载人载货、加装遮阳遮雨篷(伞)等现象,不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也很大程度上留下了安全隐患。</p><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遏制和预防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高品质交通环境。在此,瑞昌市第六小学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p> 一、“戴好”安全头盔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于驾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保护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头盔帽带,能有效提升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是最基本的自我保护措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p> 二、“牢记”交通法规 <p class="ql-block">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应当主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谨慎慢行、不擅闯红灯、不占道逆行、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载人、不无证驾驶、不加装遮阳遮雨篷(伞)等,特别是在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大型货车,提前减速避让。</p> 三、“谨记”车辆属性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要主动了解购买电动车属性,确保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杜绝使用拼装改装车辆。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主动到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登记挂牌,确保做到应上尽上。</p> 四、做文明出行的实践者和宣传者 <p class="ql-block">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践行“文明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争当摩托车、电动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p><p class="ql-block"> 瑞昌市第六小学 </p><p class="ql-block"> 2023年9月11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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