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 健康成长——阎村镇中心幼儿园《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寒江雪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什么是“有组织犯罪”</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等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p><p class="ql-block">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p><p class="ql-block"> “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p> 立法目的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p> 立法意义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不懈追求。《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p><p class="ql-block"> 该法出台意味着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全面依法、常态化开展的新阶段,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义。</p>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 <p class="ql-block">一、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p><p class="ql-block">严格掌握从宽政策</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适用,同时,要充分运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p><p class="ql-block">区别于普通犯罪的羁押手段</p><p class="ql-block"> 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p><p class="ql-block">异地执行、慎重减刑</p><p class="ql-block">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需减刑的,需报经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复核,再提请法院裁定,法院审理时,应通知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参加审理。</p> <p class="ql-block">二、深挖“保护伞”确保“连根拔起”</p><p class="ql-block">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将被全面调查</p><p class="ql-block">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p><p class="ql-block">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p><p class="ql-block">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p><p class="ql-block">在查办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p><p class="ql-block">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p><p class="ql-block">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p><p class="ql-block">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p><p class="ql-block">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p> <p class="ql-block">三、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p><p class="ql-block"> 涉案财产处置是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为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实现“打财断血”,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了一些新的规定。</p><p class="ql-block"> 具体包括:规定了财产调查制度,办案机关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并且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p> <p class="ql-block">四、保障“祖国的花朵”</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往往容易被黑恶势力裹挟、利用、侵害,为此,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发现涉及有组织犯罪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p><p class="ql-block"> 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p> <p class="ql-block">五、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p><p class="ql-block"> 反有组织犯罪法强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 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规定涉案财物处置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对涉案财物处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作出专门规定。此外,还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p> <p class="ql-block">六、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p><p class="ql-block"> 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联审机制作了规定,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阎村镇中心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3年9月11日</p>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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