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南县文化与创作概况

彭佑明

<p class="ql-block"><b>建国前后南县文化与创作概况</b> </p><p class="ql-block"> 清末、民国时期,四方移民陆续迁入南县,带来各地文化、艺术,互相吸收和影响,故民间文艺形式多样,内容比较丰富,但长期处于自发状态,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缓慢。建国后,县政府设文教科(后几经分合,于1981年正式建南县文化局),并相继建立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加强了对群众文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县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关心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重点进行农村文化建设,加快了全县文化事业的发展。过去以民间文艺为主的零散文化活动,逐步发展为多种门类的综合性文化体系;文化设施亦有较大改善。1985年,有县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各1个,新华书店门市部5个,乡、镇、场文化站21个,乡、镇剧团6个,影剧院(场)26个。</p><p class="ql-block"> 群众文化:</p><p class="ql-block"> 民众教育馆原名南县通俗教育馆,民国14年(1925)建于县城梧庄,分图书、阅览等部。民国18年(1929)更名南县民众教育馆,后因经费拮据停办。民国23年(1934)恢复,于县城民治路另建馆舍,开展活动。民国29年(1940),全馆分设总务、教导、生计和艺术等组,主办民众补习学校,组织辅导群众文艺、体育及书报阅览等活动。民国32年(1943)南县沦陷,馆舍遭焚,人员逃散,馆务再辍。抗日战争胜利后,租赁民房办公(后迁入民众体育场),继续开馆。但因元气大损,加之经费难敷,濒于停顿状态。文化馆1950年2月,县人民政府将南县民众教育馆更名为南县人民教育馆,迁官正街,有工作人员4人。1951年又易名为南县文化馆。1965年,工作人员增至9人,并建茅草街文化馆(1966年停办)。“文化大革命”中,馆务停止。到1976年,逐步充实人员,恢复活动。1985年,于县城南洲路建新馆,有办公楼、活动厅等,工作人员18人,分设群众文化辅导组、文艺创作辅导组、馆办活动组和办公室。其主要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组织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和业余文艺创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为开辟群众文艺创作园地,先后编有《南县群众创作》、《南县文艺》、《南县歌曲》、《南县画页》、《南洲》等刊物。历年来,农村文化辅导工作和街道橱窗宣传工作多次受到湖南省、益阳地区有关领导部门的好评。 </p><p class="ql-block"> 文化站:</p><p class="ql-block"> 1953年,第一、三区始设公办文化站,1958年撤销。同年建立人民公社,提倡民办文化事业,全县各公社皆建文化站,并发展到部分大队,多属名不剧实,不久相继撤销。1964年公社文化站渐有恢复,继因“文化大革命”而中止。1974年后,重建公社(镇)文化站,各站配有专职文化辅导员1人,管理公社(镇)电影、剧团、剧院和图书等项工作,业务上由县文化馆指导。1980年起,各公社(镇)又相继建设文化中心,至1985年,全县21个乡(镇、场)皆建有文化站,其中建成乡、镇文化中心的18个。八百弓乡建有文化大楼1座、影剧院2座、剧团1个,1981年先后出席湖南省和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大会,受到湖南省政府和文化部的表彰奖励。</p><p class="ql-block"> 群众文艺演出活动:</p><p class="ql-block"> 建国前,县内民间传统文化活动颇多,有龙灯、狮舞、蚌舞、地花鼓、三棒鼓、渔鼓、围鼓、弹词、评书、竹马、采莲船、木偶戏、皮影戏等,演出以春节为盛。后来,随着新文化的发展,音乐、舞蹈等文艺形式开始传入县内,但多在学校中开展。民国27年(1938)至28年,中共党员金莹组织县城进步教师和知识青年,成立“救亡歌咏队”,向民众教唱《义勇军进行曲》、《流亡三部曲》和《大刀进行曲》等抗日歌曲。民国38年(1949)上半年,南县私立湖西中学进步学生成立“青年歌唱队”,在县城各校教唱《团结就是力量》、《你是灯塔》、《谁养活谁》等革命歌曲,受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欢迎。</p><p class="ql-block"> 建国后,除“文化大革命”中民间传统文艺活动被禁止外,群众文艺演出尚称活跃。工厂、学校和农村多建有俱乐部和文艺宣传队,民间杂技、皮影、魔术、曲艺等亦时有活动,全县还举行过10余次群众文艺会演。1980年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春节文艺活动更为热烈。1984年春节,全县大多数乡、镇组织了龙狮会、歌舞会、灯谜会等,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布龙426条、草龙212条、舞狮96队、地花鼓605对、三棒鼓94组、竹马18队。1985年春节,全县又组织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更为壮观,由中央电视台将此拍成专题节目《欢乐的湖乡》向全国播出。</p><p class="ql-block"> 民间主要传统文艺形式:</p><p class="ql-block"> 地花鼓:境内流行甚早。表演者多为一小丑、一小旦,也有一小丑、两小旦,皆化古装,有固定套路,一般边舞边歌,由乐队代唱。音乐伴奏以打击乐器为主,配以胡琴、嘆呐、笛子等。地花鼓表演形式灵活,不拘场地。且曲调优美,内容丰富,大多反映人民的劳动和爱情生活等。</p><p class="ql-block"> 蚌舞:俗称蚌壳戏,在县内流行甚广。表演者一般为两人,一人饰女郎立于彩蚌之内,双手持壳以张合,一人扮渔翁,身背鱼篓,手持鱼网,表现渔翁捉蚌、翁蚱戏斗等内容,情节诙谐,别具风趣。音乐伴奏以笛子为主,辅以打击乐器。有固定曲调。 </p><p class="ql-block"> 竹马:建国前较为流行,建国后罕见。竹马一般用蔑扎成骨架,外面糊纸或蒙布,分前后两节系在舞者腰间,如骑马状,表演骑马徐行、疾驰和跳跃等,动作轻松活废,情绪热烈奔放,以打击、管弦等乐器伴奏。</p><p class="ql-block"> 采莲船:清末、民国时期,县内曾流行,建国后不多见。用竹、木、纸、布扎成无底彩船,一人饰女郎立于其中,或手提彩船,或系腰间,如坐船状;一人饰躺公,手握木桨。两人合舞,如行舟水上,也有边歌边舞者。情节简单,多表现人民的劳动与爱情生活。以打击、管弦乐器伴奏。</p><p class="ql-block"> 三棒鼓:县境流行较早。三根鼓棒各装有铜钱,舞动时以作声响。一人持棒,边唱边击鼓,另一人打锣帮腔。在演唱过程中,持棒者将三根鼓棒快速交替抛向空中,接棒后迅即击鼓再抛,如此反复多次而鼓棒无一坠地。技巧娴熟者常以刀代棒表演,更为精彩。有固定曲调,唱词为即兴创作或历史传统曲目。建国后,厂窖、武圣宫、三岔河一带,此艺表演者仍多。</p><p class="ql-block"> 渔鼓:表演者怀抱渔鼓筒,一手扣鼓,一手击简报,自说自唱。演唱曲目多为历史故事、侠义故事和民间传说等,建国后,编有部分新曲目。</p><p class="ql-block"> 围鼓:即不化妆的戏曲坐唱,县内起源颇早。演唱者大都是业余戏剧爱好者,几人或十几人组成一班,采用汉剧、湘剧、花鼓戏等剧本,自拉自唱。一般为私人喜庆坐唱,有时亦参加专业戏班串演。围鼓在县内各地皆流行,以九都地区为盛。民国年间,曾先后建立汉剧围鼓班、湘剧围鼓班。建国后,仍常见京剧、花鼓戏等围鼓演唱活动。 </p><p class="ql-block"> 弹词:县内流行较早。一般以月琴伴奏,自弹自唱,有唱有说,以唱为主,但也有只唱不说者。昔日说唱内容多为传统曲目,建国后新编部分现代故事。</p><p class="ql-block"> 评书:又称讲书和说书,以县城和乡村集镇为多。评书者一人,只说不唱,用一块醒木作道具,不时拍案发声,以引起听众的注意,或渲染气氛。评书内容一般以历史故事和武侠故事为主,且多为长篇,如《精忠岳传》、《七侠五义》、《济公传》等。建国后,增编部分革命斗争故事。</p><p class="ql-block"> 山歌、田歌(湖歌):</p><p class="ql-block"> 农村流行尤广,男女老幼皆会,常在田野劳动时对唱。歌词内容广泛,多为揭露旧社会罪恶、追求婚姻自由、颂扬当代新人新事等。山歌调子高亢粗犷,节奏明快,旋律线迭宕大,田歌一般悠扬、细腻。旋律线较为圆润。</p><p class="ql-block"> 小调:农村颇流行,曲调繁多,内容丰富,可分为一般小调和歌舞小调。一般小调,即地方小调和丝弦小调,多为妇女在做针线活时吟唱;歌舞小调,即灯调,一般用于演唱地花鼓。</p><p class="ql-block">附:南县主要民间歌曲名录</p><p class="ql-block"> 之一,山歌、田歌:</p><p class="ql-block"> 《山歌易打口难开》、《田园挂在向阳坡》、《太阳渐渐往西挪》、《老鸹子过身呱呀呱》、《脚脚踩到姐的鞋》、《捉一个脚鱼有半斤》、《十叹难民》、《要郎看姐到重阳》、《放牛山歌》;</p><p class="ql-block"> 之二,小调:《麻城歌》、《上花墙》、《照花台》、&lt;山伯访友》、《板栗开花》、《南县开船往下流》;</p><p class="ql-block"> 之三,地花鼓:</p><p class="ql-block">《送喜送财》、《摘花》、《卖花》、《采花》、《倒采茶》、《清早起》、《垮垮调》、《下棋》等。</p><p class="ql-block"> 文艺创作: </p><p class="ql-block"> 南县文艺创作,有文字记载始于民国年间。据《南县志备忘录》记载,民国25年(1936)有文人著作50余部,多为诗词、杂文,但出版者少。主要作者有段毓云、孟彦伦、秦俶元、姚宏陶、舒少霖等。之后,书画渐有发展,书法有贾听舞、孟师道、徐济时等人,真书、棣书、魏碑,各体皆备;绘画有曹庶康、肖毓南、段痴吾、孟良萼、段千湖等人,作品多为山水、人物、花卉、草虫,各具特长。这些作者的墨迹真品大都散失。建国后,南县文艺创作逐步发展,小说、诗歌、戏剧、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多种形式的创作活动陆续开展,业余创作队伍不断壮大。先后建立了南县美术工作者协会(1963年2月)、南县音乐工作者协会筹备委员会(1963年4月)、南洲诗社(1983年4月)、南洲书法社(1983年6月)、南县文学社(1983年8月)等文艺团体。至1985年,全县有业余文艺创作组35个,业余作者887人。其中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潘之美1人,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10余人,湖南戏剧家协会会员7人,湖南美术家协会会员3人,湖南音乐家协会会员3人,湖南曲艺家协会会员1人,湖南摄影家协会会员5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9人。从1957年至1985年,南县作者在省级以上发表、出版、展览及会演的文艺作品475件。其中文学作品168件,戏曲作品25件,音乐作品36件,美术作品83件,摄影作品163件。作品内容多为反映社会主义时代事物,除“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过某些概念化、公式化作品外,多数作品情调健康,富有时代感和地方气息,其中不乏优秀作品。1960年,业余音乐作者段德希(笔名绕声)创作的歌曲《插秧机真正好》,参加全国各歌曲刊物联合举办的“纪念聂耳逝世25周年、冼星海逝世15周年业余歌曲创作比赛”,获三等奖,并被灌制成唱片;1980年,县花鼓戏剧团编剧彭棣华创作的大型喜剧《啼笑姻缘》,剧本先后获益阳地区、湖南省戏剧创作奖,并分别由《湖南戏剧》杂志发表和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年,业余美术作者刘光辉创作的工笔国画《给奶奶留个座》,获全国农民画展二等奖;1984年,业余文学作者刘亨安创作的短篇小说《乔胡子求贤》,获《羊城晚报》首届“花地”佳作奖。在业余文艺创作组中,三仙湖镇青年创作组成绩尤著,先后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学作品45件。1983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部长王向天视察该组后,在《湖南日报》发表《三仙湖镇青年创作组的启示》一文,对其创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p> <p class="ql-block">《南县志》收入的作者名单(倒数第六名彭佑民,应为彭佑明)</p> <p class="ql-block">南县志收入的作者名单</p> <p class="ql-block">《益阳地区志》收入的作者名单(倒数第10彭佑民,应为彭佑明)</p> <p class="ql-block">益阳地区志收入的作者名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