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光,曾照亮我的世界 ——永远的高一·四

秦乐

2014年9月,教师节前夕。我的老师,我的班主任,刘姝先生永远地离开了讲台,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初闻噩耗,宛如天倾西南,地陷南北。我简单的收拾了几件深色的衣服,塞进书包,赶上一辆回家的客车,带着一份愧疚,一份沉痛,在车上默默地流下眼泪。我靠着车窗,努力地别过脸,怕让人瞧见。一个人,孤独地沉湎其中。三年间的点点滴滴,渐渐地涌上心头。<br> 我与刘老师相识于2006年的夏末初秋。距今十余年矣。那个年代,对老师,对学生都是很友好的。没有老师会强迫学生去家里补课,没有家长会一边数着红包里的钱,一边骂着老师王八蛋。那时候,没有双减,我们却从未抱怨过学业的繁重。没有补课,我们却依然能学懂书上绝大部分的内容。那时候,家访还是很纯粹的两个字,送礼还不是一个贬义词。我们给老师送的礼物,无非就是一本书,或者是一盆文竹。我受教先生许久,颇得老师关照,三年期间也只是送了老师一桶自家榨的笨豆油而已。但是,老师对我的照拂,又其实一桶油能偿还得清的?<br>也许是因为我曾生活在那样一个好的年代,我才会遇到这样好的一个老师。<br> 我至今仍能想起我去班级报到时的场景:我当时紧紧地捏着薄薄的一张录取通知书。说是通知书,其实也就是一张薄纸而已。小小的一页,上面写着报到的时间、报到的地点。其他具体事宜,一概没有。即便如此,那张薄纸也曾让我激动了好久:毕竟我的母校,建校已逾百年,期间培养过作曲家吕远,国家乒乓球队总教练许绍发等人杰。能和这样的人成为校友,我又怎能不激动?也许正是这百年的积淀,我的老师们才会拥有这个时代早已鲜见的风骨。<br>我就是怀着这样一份心情,挤过泥泞的操场,踩着破败的楼梯,涌进昏暗的走廊。路过一扇扇门,拨开一层层人。好不容易找到了班号:高一·四班。下书一行小字:防火负责人 刘姝。推开那扇门,一个矮墩墩,胖乎乎的人正杵在讲台上,眯缝着眼睛,核对新生信息。<br>“秦乐是吧,自己找个地方坐。秦乐?嗯?名气不小啊!”<br>老师的一番话,让我听得没头没脑的。毕竟作为长相英俊,家境一般,成绩普通的应届高一生,我真不知道我的名气到底大在哪里。我只得尴尬得挠挠头,算作回应。<br> 后来,班级里的桌子不够用了。老师便令我去后勤那里为新生搬来一套。见我略一迟疑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尖,老师又解释一下,说我对桌子比较了解,就安排我去了。我带着一头雾水出了教室。回来时,身上挂着一套桌椅,还要爬上两层楼梯,刚放下东西,我的气息就乱了起来。这时,老师又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你初中临毕业那会,为什么要把同学的桌子丢进垃圾堆呢?”<br>我当时猛地一愣,心里暗叫:“不好,案底被人揭了。”只是,我当时气息奔腾混乱,来不及调整呼吸辩解。待我导气归虚,刚要张口。我微弱的声音就被同学们集体爆发出来的、山呼海啸般的哄笑声淹没了。老师像是在打圆场似的,站在讲台前,提高了好几个声调,想要压下着控制不住的笑声:“真的,真的。当时他们班的教室在五楼。他一个人搬着桌椅不仅躲开了所有的人,还避开了走廊里的监控。愣是把人家的桌子丢进了垃圾堆,人家找都找不到。”听到这,我的那些新同学们笑得更没个人样了。更有甚者,直接连声大呼:“牛逼!”也许是因为第一天见面,老师并没有苛责后面爆粗口的几个同学。只是,和大家一起笑了一个放荡不羁。终于,欢笑是属于别人的。而我,却成为了班级第一个拥有外号的人。班级人称“牛逼哥。”<br>拜老师这另类的介绍所赐,刚开学那段时间,我成了班里比较忙的人:<br>“牛逼哥,我瓶子打不开了,你给我拧一下。”<br> “牛逼哥,我桌上冒来一钉子,你给砸一下。”<br>“牛逼哥,饮水机里没水了,你帮忙拎一桶。”<br>罢了,还不忘赞我一句:“牛逼哥真牛逼。”<br>虽然,这种融入班级的方式有点另类,但却实实在在地改变了我从小就社恐的毛病,对我后来从业教书,待人接物也颇有影响。<br>那段时间,班里有啥活,老师总会想到让我去干。当然,那些都是体力活。例如,军训时,我就负责给大家置办雪糕。临出发,老师还不忘嘱咐一个数学很好的女孩与我同去,理由是我从小学开始就不会算数,怕被人坑了——看来以前的那些囧事被老师了解了个底儿掉。<br>再后来,军训结束,班级里要选一名代表参加正文大赛。因为当时班长的一时倏忽,截稿前半小时,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但是为了班级荣誉,征文还是要写的,只是落到谁去写,就有点为难了。毕竟是新组的班级,彼此之间都不了解。大家只是一味推脱,互相谦虚,不敢误事。老师在前面拍了拍桌子:“好了,好了。不用推了。秦乐,就你了。”<br>话音刚落,班级里六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转向了我。因为小学和初中时的一些经历,我不敢造次。<br>“老师,干体力活,俺中。动脑子,俺就不灵光了。”<br>老师听着我那山寨版的河南腔,一下就乐了。眯缝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我:“放眼年部不好说,放眼班级,你应该是第一人了吧。快写吧,知道你写作文快,但是半个小时已经是你的极限了吧。”末了,还不忘学着河南腔调侃我:“恁不会以为俺只知道你扔桌子灵光吧。”在一阵熟悉的哄笑声中,我也不敢怠慢,借了几张稿纸,抡起笔,就赶了起来。我写毕一页,周围的人便传阅一页。在稀稀拉拉的赞赏声中,老师看着我,一脸得意地笑了。<br>最后,因为时间过于仓促的缘故,作文只能草草结尾,有点尴尬地拿了个全校第三名的成绩。时任鄙人语文老师的屈洁先生,拎着我的征文,一面读,一面评。一圈炫耀,四方显摆。<br>“老刘,我可是在你们班挖掘出了一个作文人才。”<br>“老刘”只是平静地坐在办公室的一边,没有那么意外,没有那份惊喜。只是平平地回了一句:“在你发掘他之前,我就已经发现他了。”<br>直到今天,我都很好奇老师为什么对我如此了解。<br>那时老师很年轻,也就三十多岁,四十不到的年纪。虽然资历不深,但是管理班级着实是一把好手。班级人头六十四,来自南北和东西,最后却铆成了一个拆不散,折不断,打不破,锤不扁,响当当,硬邦邦的一个高一·四。任谁都知道:高一四,人心齐。刘老师,护犊子。有一回,邻班的一个男生调戏我们班的女生。结果,班里三十二对桌子,愣是空了六十四张。六十四把椅子,却是剩下六十三张——靠门的那个同学,拎着椅子冲了出去,说要给那孙子开瓢儿。后来一阵协调,不开瓢也行,那就喇口条,反正是要留下点杂碎零件儿。一帮人僵在走廊,堵在门口。那阵仗,着实把其他班的人吓了一跳。后来邻班的班任过来客客气气地拍了拍班长的肩膀,央求着给点面子。<br>“我去你的面子,今天要不他出来,要不我们进去。你自己选,你不选,我们就帮你选。”(这段不是原话,原话我记得含妈量有点高,现在班长已经是人民公安了,就不写了吧)<br>当时,他们班也有六十几个人,只是六十几张嘴,硬是说不出一个“不”字。这就是高一·四。<br>后来其他班级嘲笑们是土匪,这话被刘老师知道了。知道了,也不生气,反而自称自己是匪首。在“匪首”的带领下,我着实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我们一起在教室里设过埋伏,捉过老鼠。一起抓过小猫,吓唬过胆小的语文老师。趁着停电,我们点亮便携的家用电器,开一场简陋的演唱会。乘着外面的鹅毛大雪,将班里一个不听话的学生放进雪堆里活埋……<br>在她眼里,我们就是长不大的孩子。<br>那时,她教我们英语。我们当中好多人都来自乡下,英语对于我们而言,与天书无异。但是,在她的课堂上,她总能从枯燥的字母中找到我们感兴趣的点。足球明星贝克汉姆,一代天王杰克逊,都曾“进入”过她的课堂。在她的课堂上,我们听过爱尔兰弓笛,唱过Beyond的金曲。她会因为班里的一个男生长得像菜花甜妈而单独给我们讲一节脱口秀。也会因为我们的无理要求,而放一场《指环王》。只要有她在,我们就会觉得高一·四永远都不会散。最开始的时候,我们那个高一·四算是个成分复杂的班。有外地的,有本地的。有乡下的,有城里的。只是,无论来自那里,这个班级在她手里就能攒出一个样来。<br>这确实是一种魔力。<br>事无巨细,她总能处理得很好。清雪的时候。谁来拿衣服,谁去扛锄头。女生扫雪块,男生敲冰嘎——吩咐的合情合理。回到教室,别的班任大声呵斥···逃避劳动,极为可耻。我们班可以看个电影,颇为惬意。期末大清扫,外地的早来,本地的晚走。大个儿上窗台,小个儿扣地脚——安排得明明白白。别的班级还在磨洋工的时候,我们早就溜之大吉了。<br>高一结束之后,因为学文的缘故,我被迫离开高一·四。虽然离开了,我却从未感觉高一·四离我很远。高一保持的八人一组,一周一写周记的习惯仍然还在。轮到我的时候,我的桌子上都会多一个周记本。一开始,还附上一张纸条:周记轮换,到你了。后来,干脆连纸条都没了。即使是高三最紧张的时候,那份周记都没有缺席过。因为我知道,在不远的高三·四,有人会看我的周记,有人会改我的周记。甚至,有人在看我周记的时候,还会冷不防地笑上一笑。每天,上学放学,我都会在四班的门牌下小站一会儿。也许,有些东西永远都不会散。<br>我离开的那天,老师说我是个喜欢冷清,又不讨厌热闹的人。其实换个环境,只要不孤立自己,就不会有人把我孤立。事实上,毕业这十许年,我从未真正地将自己孤立。只是,世间不平,吾道而孤。<br>再后来,老师走了。是因为心脏病发作,突然倒在了讲台上。然后,人就走了。遗体告别的那天,正是教师节。当时,我坐在车上,思绪万千。耳边是乘客们对教师这一职业的侮辱、谩骂。那一刻,我心痛不已。我的心痛并不是因为我也是一名老师,我只是在为我的老师感到不公。告别老师的那天,山上来送老师的人好多好多。有学生,也有家长。有应届的,也有往届的。心中悲愤难抑,山上哭声一片。受过老师恩惠,却未略尽弟子之仪。<br>我一生当中,最愧对的,就是我的老师:我立志从教,却因为车上的谩骂,宵小的排挤离开了义务教育学段。也许在更多人看来,这是一种更好的选择。但是对我而言,我背叛了我的老师。以至于老师走后,我从未给自己庆过教师节。以至于老师走后,我竟无法提起我的拙笔为老师写一点东西。<br>因为,我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