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2023年司法部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8月30日上午,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部分法援值班律师以新修订的《程序规定》为重点开展专题学习,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贾渭平参加了学习会。</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新修订的《程序规定》共六章46条,与原《程序规定》相比,新增加7条,单设“指派”一章,重点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承办人员。规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以及法律援助机构中具有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等,可以依法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二是优化申请程序。明确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时,由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改为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三是完善审查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申请人诚信承诺等方式核查经济困难状况,需要跨地域核查的可以请求异地协作,异地协作核查的时间不计入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期限。四是细化指派流程。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五是规范承办要求。要求法律援助人员代理案件时,应当约见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首次约见时应当履行相关告知职责。</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学习会上以解读、探讨的方式对出台的《程序规定》的背景意义以及修订后的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五个方面内容,围绕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一系列的具体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相关环节的办理流程。</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通过学习,增进了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了解与掌握,为进一步提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