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你们好!</p><p class="ql-block">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关爱孩子,教育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我们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出台并实施了许多资助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p><p class="ql-block"> 新学期开学之际,我县将继续实施困难家庭子女教育专项帮扶,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家长(见《天台县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简表》),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了解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p> 资助方式 <p class="ql-block"> 实行“免保教费”(按对应幼儿园标准执行)政策,即对在我县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资助对象免除保教费。</p> 政策简表 资助对象 <p class="ql-block">1)特殊群体</p><p class="ql-block"> 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含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低边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p><p class="ql-block">2)其他群体</p><p class="ql-block">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p><p class="ql-block"> 2. 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可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p> 审请方式 <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家长(监护人)向所在园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明等有效期内证件的原件以及户口本,和相应复印件,并填写《天台县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申请表》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证明》等有关材料。</p><p class="ql-block"> 如有疑惑,请咨询班主任老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