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林区所党支部组织党员民警前往云龙镇南区社区开展爱国卫生志愿服务活动

[海阔天空任翱翔]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局党建科及社区关于每名在职党员在报到后每年要至少参加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或认领一项群众“微心愿”等其他活动的通知要求,新民林区所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民警参加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居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等实际问题。8月25日上午,翁菖海教导员利用半天时间再次带领党员民警前往参加社区组织的劝导云龙镇海榆南一至五横街居民住宅门前杂物的清理和卫生打扫,耐心与之讲道理摆政策做工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据统计,新民林区所先后组织五位党员民警参加云龙镇南区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整治和宣传活动8人次,出动车辆8台次,为民服务做好事8人次。</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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