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关县党史革命史资料(李增华回忆录二)

山西偏关郝建华

<p class="ql-block">偏关县委党史研究室</p><p class="ql-block">偏关县委老干部局</p> <p class="ql-block"><b>(四)解放大西南</b></p><p class="ql-block"> 1949年12月,一野部分部队为配合二野解放大西南作战,十九师奉命入川,我团从天水东南面的马跑泉、曹家埂子一带出发,向四川进军。路线经陇南和陕、川深山,沿甘肃省的微县、两当县,陕西省的凤县、略阳县、阳平关,入四川省的广元县、剑门关、剑阁县(正逢1950年的元旦)、梓潼、绵阳、德阳,至春节进入四川省成都金堂县。在这段行军路线就是古时所称的蜀道,翻越了秦岭之一段的老爷岭,那里是三国时蜀军故道,两旁古柏参天,石板铺道,山腰树林中建有一座关帝庙。从宁强到广元,经嘉陵江、白龙江,一天行军120里路,累得真够呛,这还是我入伍以来徒步行军第一次脚上打泡。宿营到广元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吃过饭刚睡了一会儿,就这短暂的入眠中尿了床还不知道。天还未亮,我们又继续行军40里,到宝轮院村,第二天又折返广元,休息不几天,便向金堂县进发。在金堂驻扎半年,七月间移驻该省的广汉县三水镇村。我部这段的任务是剿匪和改造国民党的起义部队。</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五)部队北返改编铁道兵部队</b></p><p class="ql-block"> 1950年8月6日,部队从广汉出发,沿原南下路线北返,到月底进驻甘肃省甘谷县王家庄、渭阳镇一带休整。至此结束了参军以来的徒歩征程。</p><p class="ql-block"> 1951年4月,我被派往山西护送晋北的几户返乡家属。我顺便请假回家,5月份(阴历4月19日)与张锦绣结婚。这次返乡是从天水市的北道埠乘火车,这是我第一次乘火车,经西安、潼关,自风陵渡乘船渡黄河,转乘南同蒲火车至太原。在太原安排各路家属返乡起程后,我乘北同蒲火车至原平(战后,客车只通至原平),改骑骆驼到神池后,徒步经利民、只泥泉回到家中。婚后返部队时,父亲送我到朔县,搭乘运送修路材料的火车,到轩岗转乘客车到达宝鸡,又乘七军军部运输卡车回到部队驻地甘谷,时为8月10日。</p><p class="ql-block"> 回部队不久,我由57团政治处调往十九师师部任秘书(师部驻甘谷城),跟随师长何辉燕、政委朱绍田。我的任务是帮首长处理文书、电报,掌管师部的“关防”印信。</p><p class="ql-block"> 1952年8月,部队整编,原一野第七军所辖第十九师改编为铁道工程兵第五师。部队改编后立即投入修建天兰(天水—兰州)铁路。</p> <p class="ql-block"><b>(六)赴朝参战抢修铁路</b></p><p class="ql-block"> 1953年,侵朝美军企图由朝鲜北部东海岸的元山登陆截歼中朝人民部队。为配合这次反登陆作战,我师一月从甘谷登上军用列车,经西安、郑州、丰台、山海关、沈阳、安东(今丹东),跨过鸭绿江入朝。当时正是寒冬季节,部队在西安即换发了毛皮鞋帽及皮大衣,沿途是在车站露餐,常常是边吃边冻了饭菜。在列车上有不少军用铝水壶被冻裂了。部队到达辽宁安东大虎山,休息三天后转车到安东改为徒步过鸭绿江。我是跟师首长在次日乘吉普车前往的。我师入朝后的番号称“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工程第五师”,任务是抢修西起新安洲,东至元山的铁路。我师的第一期工程在泰川郡(县)跃成里,四、五月间又转到球场郡进行第二期工程,师部驻水口里(自然村)。这两期工程虽然不是前线,但常遭敌机轰炸,部队人员时有伤亡。这年八月,我改任师司令部保密室副主任,主任由师司办公室主任兼。</p><p class="ql-block"><b>(七)修建小兴安岭森林铁路</b></p><p class="ql-block"> 朝鲜停战后,1954年4月,我师奉命回国。回国过江时我师有一个团要经中立国检查站受检,其余部队和师部是夜间经辽宁省的集安铁桥过江。出发前,我和那个受检团的作战股长连夜乘吉普车到志愿军总部—成川郡(在一条山沟),联系了过江受检注意事项。</p><p class="ql-block">回国后,师部驻黑龙江省绥化县城。部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五师”。五月全师进入小兴安岭林区,沿汤旺河,修建伊春至五营50多公里的森林铁路。在森林里住的全是用木料垛墙、油毡盖顶的房子。那里虽然是高寒地区,但在林海里,夏天有短暂时间却很热,树林里多种多样的蚊子真利害,简直要吃人,所以每人发一顶防蚊帽(朝脸面是纱罩),外露的皮肤还得常涂防蚊油。</p><p class="ql-block"> 1954年8月,我从林区请假回家,路经哈尔滨、长春、沈阳、北京、太原,至朔县下火车,然后徒步,于18日回到老营。这次回家,安葬了祖父,并送妻子锦绣到巡镇河曲中学读书。九月返部队时,带母亲(由三弟陪同)在太原看病,逗留十余天,而后由三弟同母亲返家,我随即回到部队驻地。中途在哈尔滨逗留两天。</p> <p class="ql-block"><b>(八)抢修鹰厦与南福铁路</b></p><p class="ql-block"> 1954年9月,完成汤林线铁路(即南伊铁路,从今黑龙江伊春市东南之南岔至伊春)修建任务后,全师立即调往福建省抢修江西鹰潭—福建厦门铁路。当时蒋介石叫嚣要反攻大陆,为反登陆而修建这条铁路。我师从汤林线的五营车站乘火车,经山海关、丰台、德州、南京(蒲口轮渡火车)、上海,至鹰潭下火车改乘汽车,赴闽北的光泽县城执行第一期工程任务。这次调动从寒区到亚热区,气候相差甚大。从林区出发前,部队己发了皮大衣、毛皮鞋帽等寒装,而到了鹰潭下火车后,全又换成单衣。到光泽在野外开国庆会时,却炎热难当。</p><p class="ql-block"> 1955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国防部第一次给中国人民解放军授予军衔,同时实行薪金制。我的军衔授予上尉,时年25岁,定为正连级。授衔仪式极为隆重,全师少尉以上军官集中会餐一次。在这个阶段,我临时抽调“师肃反办公室”工作,约三个月。</p><p class="ql-block">1956年1月,父亲到光泽看望了我们,赶过春节,老人就返乡了。2月,我师调驻闽南的华安县,执行鹰厦线的第二期工程任务。同月,我到南平市铁道兵兵部举办的“政治理论学习班”学习《社会科学基本知识讲座》一个多月。1956年5月,我调本师21团司令部任队列股长,师部驻华安的罗溪村。7月,全师转修福建南福铁路即南平—福州,师部驻古田县,我团驻该县闽江边的水口镇。</p><p class="ql-block"> 1957年4月,我送妻子张锦秀与女儿闽霞母女回乡探亲。原打算秋后再接她们返福建,而且我休假只有15天,恐到到时赶不回部队,所以送她们到朔县下火车后,让她们自己顾牲口回家,我随即返回部队。返队途中,到忻县正是“五一”节,看望了当时在忻县学习的岳父和三弟增富。5月2日离忻,路经山东省,又顺路去胶东即墨县看望了离别11年的长兄,他亦在部队,当时嫂子也随军在那里。5月11日回到部队,其时团部已经由水口移驻闽江上游的樟湖板村。</p> <p class="ql-block"><b>(九)修建滇黔铁路</b></p><p class="ql-block"> 1958年12月20日我出院返队。这时部队已经移驻云南省,修建滇黔铁路。师部驻宣威县城。当时我怀着愉快的心情,乘上了飞快的车船,离开了福建,踏上归途,用13天的时间,经鹰潭、株洲、衡阳、桂林、贵阳、都匀、安顺等地,于1959年元旦到达师部。</p><p class="ql-block"> 1959年3月4日,我又住进了在曲靖县城陆军68医院,5月25日又转至陆军58医院(在云南省宜良县马街镇的山沟里,山清水秀,正宜养病),于1960年7月出院。回队后,组织上为照顾我的身体,没有下团,分配在师政治部组织科任助理员。同年12月又改任该部青年科助理员。</p><p class="ql-block"> 1961年1月,按部队军官一年一度的休假制度,我又回家过了春节。3月初归队时,带闽霞母子到部队随军。途中我们在武汉、柳州、贵阳短暂逗留,看了武汉长江大桥。</p><p class="ql-block"> 1961年4月,我升任师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铁道兵兵部四月三日任命书167号)。同年七月,锦绣安排在师部子弟小学任教员,闽霞送宣威地方幼儿园。10月28日,我随师长罗存富赴昆明军区开会,又因感冒引起结核病灶有些活动,11月2日住进昆明军区43医院治疗40多天,于12月出院。至此,结核病钙化得很好,再未复发。出院后仍回组织科任原职。1962年7月1日晋升为大尉副营级,吃中灶。</p> <p class="ql-block"><b>四、转业地方工作</b></p><p class="ql-block"> 1962年11月,我转业地方工作。先后在忻县地区工作9年。</p><p class="ql-block"> 于1963年3月1日到达工作地点—忻县“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忻县专区办事处”任计划统计科科长。1966年,按毛主席“全国学人民解放军”的指示,供销办事处设立了政治处,我改任政治处办公室主任。1970年1月,我又抽调忻县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组“清队、整党”办公室办案。此间,我还被派到区外贸局搞“一打三反”运动五个月。地区机构改革时,我又回供销办事处工作。</p><p class="ql-block"> 1970年8月,供销办事处撤销。我作为编外,抽出下乡搞整建党工作。先在原平县的下小原平生产大队下乡40余天,后到昔阳“省整、建党学习班”学习十天(1970.9.26—10.6)。学习结束后,于10月11日又转岚县张家塔生产大队搞整、建党和“一打三反”运动。1971年五月,岚县划归吕梁地区,工作组撤回忻县地区,在区招待所参加批修整风学习(批判陈伯达)。同年6月16日至10月7日,赴地区革命委员会在原平崞阳举办的第三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名为学习,住食在班排,实际搞专案工作。该期学习班结束后,学员全部重新分配工作。我被分配调至偏关。</p><p class="ql-block"> 我在“文革”中既不是造反派,也没有被批斗。因为我是机关科室领导,当时规定不以“当权派”。</p><p class="ql-block"> 1971年11月23日,从忻县搬家回到偏关。先在县招待所待分配住一个多月。12月确定到县革委专案办公室工作。1972年1月3日正式上班,1972年10月20日,县委158号文件通知我任该办公室副主任。以后该室又改为政策落实办公室,我仍为副主任,主任由县委组织部长兼。在这段,主要办理文化大革命和“一打三反”运动中的案件。先是搞结论,然后又随党的政策改变,逐步给予纠正部份冤、假、错案。</p><p class="ql-block"> 在查证材料时,我亲自参与外调。外查时不畏酷暑严寒,有时为找一个证人,往往得走许多山庄窝铺。有一次查某案时,从太原绕晋南,又转兰州、宁夏、内蒙古,连续35小时候车乘车,而且又是炎夏,从风陵渡到潼关船渡黄河时先淌浅水再上船,铁皮甲板烫得脚都站不住。在内蒙五原一个中央办的农场外查,距火车站一百多里没有交通工具,沿途无村,问路无人,步行一段后,幸遇农场一车搭乘方到达。又一次到浑源某村找一个证人,自县城下车后,正遇大雪纷飞,往返踏雪步行数十里。为了落实党的政策,即使艰辛,也不觉得苦。</p><p class="ql-block"> 1978年12月,县里恢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时,在中共偏关县第六届代表大会上,选我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秘书。 </p><p class="ql-block"> 在专案办公室和政策落实办公室及纪委的十几年里,经我手先后办理的案件有四百余件,其中大部份有我参加办理,每案的结论和处理决定几乎都是我亲手草拟的,而且有的案件随着政策的变化,曾数次复查复审,有的作过三、四次结论。凡经我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是经的起历史考验的,在纪委办的违纪案件,经地纪律检查委员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结论文字清晰。在多年的办案中,始终坚持了党的政策原则,在县常委或纪委讨论案件处理时,多采纳了我的意见。</p><p class="ql-block"> 在办案中有的当事人带上礼物向我求情,我都拒绝了,有的人把东西送到家里,都被推出门外。这样把一些委托求情的人也惹下了。有的人和我大吵大闹,有的人给我磕头,但我都按政策该咋办就咋办,即便和我吵闹过的人,该平反的照样平反。</p><p class="ql-block"> 国家恢复司法行政机关时,县里成立了司法局。1981年2月,我从县纪委调出,去组建偏关县司法局,我为第一任司法局局长(任命通知书是1981年3月5日,偏关县委7号文件转忻地816号批复)。同年8月14日,赴河南省济源县“中央第二政法干校”学习五个月,1982年1月结业回局工作。在司法局工作近三年期间,不论在组织建设,还是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中,都很快走上了轨道。</p><p class="ql-block"> 1983年11月机构改革时,我从司法局调任偏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任命通知:1983年12月16日县委组织部17号文件)。 </p><p class="ql-block"> 1984年4月14日,我又调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任专职常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任职通知:县组织部1984年14号文件)。1989年1月,偏关县党代会选举纪委时,因我年近六旬,故退居二线。1990年7月29日办理了离休手续,以副县(处)级待遇。从此结束了我45年的军政工作生涯。</p> <p class="ql-block"><b>五、一生工作小结</b></p><p class="ql-block"> 1990年,离休时我己年过花甲,虽不知余生几何,但就己过岁月,大部份时间浸透在革命事业中。在夺取江山的战争年代及和平建设时期,历尽艰辛、南征北战、东奔西跑,除广东、台湾、西藏、青海及新疆外,走遍了东北、华北、华东、华南、中原、西北、西南等各大行政区,几乎在全国的大地上留下了我的足迹,并在朝鲜踏过数郡(县)。在这一长河中,我虽未做出“过五关”“斩六将”的传奇事迹和光宗耀祖的业绩,但不论从军还是从政,都始终忠于党的事业,特别是在战争年代几个大的艰险转折关头(如解放太原战役,子弟兵远离家乡向大西北、大西南进军,抗美援朝等),义无反顾、毫不动摇。在革命生涯中,党叫干啥就干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认真从事,所在过的岗位都洒下了辛勤的汗水、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工作中做到公道正派、为政清廉,敢于主持正义、坚持原则。从军队,到地方,曾多次受到奖励,从未有过有损于党和人民的行为,没受任何处分,没给党和后代留下丝毫污点。在创家业上,仅靠人民给予的应得报酬,勤俭度日,除了以工资积蓄在偏关城购置一处住宅之外,没以其他任何手段赚下“万贯”家产。妻子儿女随我虽未过优越生活,可也没过于艰苦。为人品德堂堂正正,家人没有跟上我耀武扬威,可也未受过凌辱。因此,以自慰的心情感到对党、对人民、对亲属无愧。这就是我的总结。</p><p class="ql-block"><b>作者李增华:</b></p><p class="ql-block"> 于1946年12月17岁时参加人民解放军,历任连队文书、营部书记、团部干事、师司令部保密室副主任,师政治部组织科助理员、副科长。转业地方后曾任省供销合作社忻县专区办事处计统科科长,偏关县司法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