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吉林市这些地方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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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strong>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风险防范的提示函</strong></h3></br><h3><strong>吉林省水利厅和吉林省气象局8月12日16时45分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strong></h3></br><h3>预计<strong>今天夜间到明天夜间,吉林市辖区、永吉县、磐石市、桦甸市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舒兰市、 蛟河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strong>请各县(市)区、开发区防指切实做好防范工作。</h3></br><h3><strong>一、要保持在岗在位。</strong>基层一线各有关责任人要保持在岗在 位,监测预警、交通转运、安置保障等各环节措施要准备到位,做好随时启动转移避险工作的各项准备。</h3></br><h3><strong>二、要加强临灾预警。</strong>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和预警信息,加强山洪灾害险情的排查巡查,及时接收和传递各类预警信息,确保到人到户。</h3></br><h3><strong>三、要适时转移避险。</strong>坚持主动避险、提前避险,果断组织 群众有序撤离危险区域,优先做好老弱病残幼等群体的转运保障,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h3></br><h3><strong>四、要做好安置保障。</strong>迅速启用安置场所,做好人员管理和服务,保证群众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落实消杀防疫措施,坚决杜绝人员擅自返回造成伤亡情况。</h3></br><h3>原标题:关于做好山洪灾害风险防范的提示函<br></br></h3></br> 来源 | 吉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辑 | 陈炳桥责编 | 宋   丹审阅 | 王久权 柳 喻 <a href="https://mp.weixin.qq.com/s/ZuAzmYvRqlR8Ho873hmb_g" >查看原文</a>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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