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干部的协商民主意识

周光辉

<h5>(遇见新宁-阿冰拍摄)</h5> 协商民主是推动村民自治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村民自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农村社会建设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实现乡村社会的发展,仅依靠行政力量和财政支持是不够的,必须发挥乡村社会的主体性作用,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乡村社会的发展才具有持续的生命力。<br> 协商民主是乡村干部推动工作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方法。当下的乡镇大多是年轻的干部,他们刚刚进入到公务员队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联村的年轻乡镇干部,一下子面对千家万户的乡村社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农村矛盾,往往有一种束手无策的感受。他们一旦走进村里,接触到乡村的实际工作,矛盾问题一大堆。陈芝麻烂谷子一样的纠纷,有些竟然是一二十年的成年旧事;东家长西家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邻里之间鸡零狗碎、纠缠不清的矛盾。多如牛毛,杂如乱草,层出不穷。村民们说话往往直来直去,三句话不是就会脸红脖子粗,说话粗声大气骂架一样。极少数村民习惯于撒泼耍赖,见是年轻的干部,说起话来要么指手画脚,要么开口就是哭闹,搞得年轻的乡镇干部手足无措,难以应对。慌乱之余,要么无言以对,要么词不达意,最后只能习惯性的用行政命令式的口吻简单处理,或者说一些模棱两可的套话来应付。这样一来,老百姓不仅不接受,反而更加强词夺理,甚至是恶语相向。在乡村,我们经常见到一些年轻的乡村干部,在处理乡村矛盾问题时,有时不仅没有处理好,反而激化了矛盾,常常被老百姓一顿臭骂,甚至围攻,不少干部被气哭而跑,再遇到这样的问题,往往心生畏惧和恐慌。<br> 如果学会运用协商民主的方式,采取先听再问后协商解决的办法,许多乡村矛盾和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先听,就是听村民们把话说完,把心中的火气吐尽。听要有耐心,不随意插话,面对争执的双方,要能平等地对待,不轻易偏向于任何一方。乡村里的事情,一般是各执一词,一面之词难免是失之偏颇的。等他们说完了、道尽了,或者是骂足了、闹够了,然后你以心平气和的语气询问他们的诉求。这个问题要怎样解决,你可以征求争执的双方各有什么要求,不要急于抛出自己的观点,农村有不少积累已久的矛盾问题不是一时就能够得到圆满解决的,有些矛盾和问题往往是藤扯叶动,类似于跷跷板,这头压了下去,那一头就会翘起来。有些矛盾问题涉及面广,风一吹满塘荷叶扇动,处理不好就会陷入僵局。兼信则明,偏听则暗。乡村的矛盾和问题,要从多方面、多渠道去了解事件的真相。只有等到了解了矛盾问题的根源和本质,然后思考处理这一矛盾和问题的方式方法,找到突破口,并且要预计会发生的几种状况。对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还应该采取集体研究的办法,群策群力,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找准最佳的解决途径。等到处理矛盾问题的准备就绪了,然后采取面对面的处理方式。乡村习惯于当面鼓对面锣,也信奉把矛盾和问题摆在桌面上,如果不是刻意的无理纠缠,还都有着话明气散的谅解心理。面对面处理矛盾和问题,并不是要三下五除二做简单的裁决,最好是采取协商的方式。但协商只是前提条件,是为处理矛盾和问题创造积极有效的气氛。协商不是妥协,不是“和稀泥”,协商是有原则的协商,是依法依规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对矛盾问题的处理是需要下结论的,在协商基础上做出的处理结论是需要共同遵守的。<br> 处理乡村矛盾和问题,现在面临一个非常实际的困难,就是年轻的乡村干部不是不懂政策,但就是缺乏口才,口头表达能力很弱。这两年,我接触了若干年轻的乡村干部,开起会来常常是无话可说,说起话来也经常是词不达意,表达不清,既讲不透也说不明,老百姓不信服,直接影响到乡村干部的威信。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干部要讲得写得才算有能力。因此,年轻的乡村干部迫切需要锻炼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这要作为基本功加强训练。<br> 协商民主是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村民自治应有的题中之义。但现阶段在乡村运用协商民主推动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村民的问题,并不是村民缺乏协商民主政治意识,而是干部普遍缺乏协商民主意识。部分村干部,大部分联村乡镇干部及县直部门驻村干部,习惯于行政命令的工作方式,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强调必须是自己说了算,在布置安排县乡中心任务时,常常以强硬的口气,甚至是指手画脚的态势要村干部或村民完成这完成那,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种行政性思维,强制性的工作方式,不仅工作成效并不理想,有时竟然推不动工作,造成工作的被动。原因其实很简单,村民们对有些干部那种颐指气使的做派看不惯,表现出较为强烈的排斥心理。我们经常见到村民对一些年轻的乡镇干部不屑一顾地说:你啊,还太年轻了,西瓜宜服凸牙匠,你要吃得下这个瓜,还得要去练练牙口。不少年轻的乡镇公务员在村里做群众工作,说上一大堆话却被老百姓几句话便呛了回去,然后越说越接不上话,最后无言以对。造成这种局面,除了表达能力的因素外,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现在的乡镇干部普遍缺乏民主协商的政治意识,没有把握群众路线的真正内涵。在做群众工作时,没有把平等的协商话语权交给群众,没有把公共的决策权和主动参与权交给群众。现在的乡镇联村干部及县直部门的驻村干部,迫切需要补上民主政治意识这一课。这不仅是行政干部的政治意识问题,而是直接影响到行政干部能力和水平的提升问题。缺乏民主政治意识,在乡村治理中不注重运用好协商民主的群众工作方式,在乡村开展工作时往往会造成寸步难行的局面。在桃花村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清江桥乡党政办主任小黎作为联村领导,在与县政协驻村工作队的合作中,亲身参与村公共事务与公益事业建设协商民主的实践,他由衷地感慨,协商民主的工作方式颠覆了他十来年从事乡镇行政工作的思维。<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