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专项行动】龙华区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对龙泉司法所一名未成年社矫对象开展“四访五帮”工作

在角落里的阳光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护苗”专项行动工作,对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关心、爱护、救助工作,切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2023年8月11日上午,龙华区司法局联合区妇联、区政法委、省厅选派民警、龙泉派出所、龙泉司法所、镇妇联干部、镇团委对龙泉司法所一名未成年社矫对象王某某开展帮教工作。</p> <p class="ql-block">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对未成年社矫对象及家属进行了亲切的问候,并说明帮扶主要目的是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未成年人监护情况,以及宣传有关的家庭教育内容和监护人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解决未成年社矫对象在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帮教服务。</p> <p class="ql-block">  龙华区司法局副局长谢海涛指出“护苗”专项行动,是根据省委政府发文通知要求,今天坐在这里的人都是出于关爱王某某的目的。希望社矫对象父亲兼顾工作也要关心孩子,履行监护职责,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罪行为,影响家庭、危害社会。</p> <p class="ql-block">  省厅派驻民警李警官明确要求不允许自己手下的社矫对象发生任何问题,特别对王某某强调七点要求:1、未成年人身份不是万能的挡箭牌,一定要遵守纪律法规,服从管理;2、牢记入矫宣告的第二条;3、铭记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4、父亲是帮扶小组成员,要履行监护责任;5、悔改之心要有实际行动;6、要懂得感恩政府给予机会在社会上接受改造;7、认真反思自犯罪以来的行为,写一份反思材料。</p> <p class="ql-block">  最后,由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组邀请心理专家周会莲老师开展一对二心理咨询,得知爸爸爱喝酒,对孩子有絮叨行为,未成年社矫对象和爸爸、哥哥、姐姐关系不太好,缺爱的孩子自律性差,很容易叛逆。通过心理帮扶,心理专家周会莲老师就爱心陪伴与监护人进行了真诚细致地探讨,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建议司法所使用“刚柔相济”方法对未成年社矫对象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方面给予帮助,给予未成年人精神上的关心和鼓励,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p> <p class="ql-block">  此次谈话教育帮教,不仅带去了真切的问候、传递了爱心和力量,更近距离地了解了未成年人思想、家庭的基本情况和生活所需,对今后针对性地教育帮教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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