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8月11日,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局“张思德咨询调解中心”里气氛融洽,交谈热烈欢愉,时不时响起来自纳税人由衷的称赞与掌声。</p> <p class="ql-block"> 这是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开展创建“枫桥式税务局”以来,为企业解决的又一大棘手问题,切实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p> <p class="ql-block"> 座谈会上的企业来自延长石油集团采气一厂。据悉,该厂在今年四月份收到来自延长县水务局下达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决定。延长石油集团根据省政府31号重组文件要求,自2005年以来一直采用“集中核算”制度,由集团公司延安核算部负责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主管税务机关为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局。现延长县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其在延长县域内天然气开采项目生产期间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给企业带来办理难题。企业对此表示特别着急,不知该如何是好。</p> <p class="ql-block"> 作为主管税务机关,了解到这一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张思德服务团队”与企业联系,掌握企业困境。特别是在听说企业因未及时履行本地缴费义务面临要被“停水停电”,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之后,二分局主动与延长县税务局接洽,经多方沟通,查阅相关文件及政策支撑,并汇报请示市局,最终根据“陕财办综【2015】38号”文件精神,确定开采期间“井在哪里,税费在哪里”的属地管理办法,有效化解了主管企业与地方部门之间的矛盾。</p> <p class="ql-block"> 座谈会上,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局长刘继宏介绍了二分局开展“枫桥式税务局”创建活动的总体情况,并就创建以来遇到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措施,特别是宣布关于对采气一厂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解决方案后,得到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这是二分局对习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讲话精神的最好落实和践行,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