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随着气温上升,雨水逐渐增多,正值野生菌逐渐生长季节。广南县老百姓历来有采摘食用野生菌的习惯,但因认识不足、了解不多,极易误采误食引起中毒。据统计,误食有毒野生菌是引起食源性疾病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和治疗方法。</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一、不随意采食野生菌</span></p><p class="ql-block"> 我国野生菌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广泛分布于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已知可食用的野生菌有1000多种,但有毒野生菌也达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致死的野生菌有40多种!目前,还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菌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按照民间口口相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避免误采误食野生菌而发生中毒。所以,在踏青郊游时,不要采食野生菌,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菌。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菌,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菌,绝不要轻易食用。 </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二、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span></p><p class="ql-block"> 不同种类的有毒野生菌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菌中毒的常见表现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肾衰竭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肝脏损害型致死人数最多。一般误食有毒野生菌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在6一12小时后发病。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马上催吐,并立即送医救治。</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三、生产经营者做到“三不”</span></p><p class="ql-block"> 生产经营者应做到不采集、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野生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校园(含托幼机构)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以及婚丧嫁娶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严禁采购和加工野生菌。 </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四、有关单位要警示风险</span></p><p class="ql-block"> 在野生菌采食期,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广而告之干部职工及公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