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胜过语言无数

小宝

<p class="ql-block">写在前面的话</p><p class="ql-block"> 这是一篇旧文。</p><p class="ql-block"> 临近退休时,公司征文,其主题是《档案见证改革开放》,因工作关系经常查阅档案,觉得接触到的一份档案与征文主题很吻合,就行文投稿了,后来经评审也获奖了。</p><p class="ql-block"> 本文通过一张图纸,回忆了青山热电厂的一段发展历程。现在整理重新发出,算是一种回忆吧。</p><p class="ql-block"> 文后的补记是现在加写的。因为涉及到版权和保密,这张图不能展示出来,是为遗憾。</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一张图,胜过语言无数</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我公司#13、#14机组,是在拆除老厂#1~#5机组的场地上新建起来的。作为全过程参加了拆除工程的亲历者,对档案资料的利用,有着深切体会。</p> 2005年8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50号公告,公布了2010年前第一批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单,湖北省关停小火电机组33台,涉及企业14家,总规模 130.2万千瓦,我公司#1~#5机组名列其中,关停容量16.2万千瓦。2007年9月12日10点27分,#1~#5炉共用的#1烟囱在一声爆响中轰然倒地(同日下午拆除黄石电厂#1烟囱,爆破工程由时任湖北省委常委、副省长阮成发主持),标志着老厂拆除进入实施阶段。2008年元月3日,#1~#5机组(包括主厂房及其配套设施)正式开始拆除。 拆除工程的管理包括资产处置和工程施工两大内容。资产处置要分清产权、计算残值,作为报废处理、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施工要明确范围、弄清结构,作为制定方案、采取安全措施的依据。这些工作都需要查阅文献、图片、图纸等档案资料才能完成。在我查阅的大量档案资料中,有一张图,给我印象特别深,就是《青山热电厂四邻关系图》(档案号:技档02-74-2,《青山热电厂四邻关系图》作档案名称应该是误记,该图主名称《青山热电厂地形图》,《青山热电厂四邻关系图》是附图)。 使用这张图是因为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需要。当时中标拆除工程的是湖北电建一公司和江苏申冉机电有限公司联合体。湖北电建一公司组建工程项目部,由6名人员组成,具体施工的是江苏申冉机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机电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施工人员进场,首先要交代清楚施工范围。我们只拆除#1~#5机组所涉及的设备设施,不能够扩大施工范围,这不仅仅是施工安全的需要,也涉及到产权关系和工程费用。作为物资回收的施工方,当然希望拆除范围越大、回收物资越多越好;作为业主,我们要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在合同范围内施工,达到处置报废物资、清理场地的目的,为新机组安装创造条件。开始交代施工范围采取的是文字描述、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法。一波一波的施工人员进场、一次一次带领他们看现场,不光工作量大,效果还不好。要对做物资回收的工人交代清楚我厂拆除工程范围,光靠看一、两次现场再辅以文字交代,很难让他们形成一个整体印象。后来尝试使用蓝图,但这些废品回收工人根本看不懂蓝图。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常发生施工过界、错拆设备现象。因为当时厂内实际运行的是#8~#12机组,紧邻的#6、#7机组都已经退出运行,#1~#7机组的汽、水、油等管道设备,并不能在一个垂直断面隔开,工程的围挡隔离板装在#7、#8机组之间。再就是主厂房以外的制水、输煤等公用设施,其分界点更为复杂。如果有一张图能直观反应拆除范围的全貌,再配以文字说明和现场查看,效果会好一些。通过在档案室查找,找到了这张图。 <p class="ql-block">  这是一张绘制于1987年的厂区平面图,虽然不能反应当时已经有#12机组的状况,但对#1~#5机组的厂区概貌,展现的还是十分清晰的,完全满足安全交底需要。</p><p class="ql-block"> 这张图按千分之一比例彩色绘制,既不是蓝图也不是白图,类似于出版物地图,相当于工程图纸的科普读物,能让看不懂工程图的人一目了然。一见这张图,我就有如获至宝的感觉。使用中果然效果不错,工人都能看明白。项目部把它作为安排日常工作的工具,在办公室张挂,经常在图上标注拆除进度、内容,可惜当时没有把使用过的图纸拍照留存。项目部还把这张图复印十来张,分发到各个施工组,再有新来人员,他们都能够老带新把施工范围搞清楚。一张图,减少我许多工作量,也严格规范了拆除施工的范围,再也没有发生施工过界、错拆设备的现象。</p><p class="ql-block"> 对这张图印象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图纸的绘制年份:1987年。 </p> 1987年我公司机组建设的状况是已经建成11台机组,此后到1993年12月24日#12机组开工,15年期间没有扩建新机组。虽然在拆除施工的2008年已经有#1~#12机组,但#6锅炉、#7锅炉已经在2004年底拆除完毕,这时的#8~#11锅炉(包括#8汽轮发电机组)也不是1987年的产物,当然#12机组也不可能在图纸上绘出。 原来的#8、#9、#10、#11锅炉是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燃油锅炉。1980年10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压缩各种锅炉和工业窑炉烧油的指令》(国发【1980】268号),明令以煤代油、严格控制烧油。受能源政策影响,#8~#11炉燃油供应严重不足,导致锅炉的年利用小时数不足2000小时,因此必须将燃油锅炉改建成燃煤锅炉。<br> 改建燃煤机组的一大难题是投资。虽然我国的改革开放始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但电力建设的投资主体开放始于1985年。<br>  1985年5月2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5]72号),允许集资办电,才有了华能、长源等多家经济实体投资我公司工程建设。<br>  选择先改建#8炉,倒不是因为序号排前。#8炉是武汉锅炉厂1974年生产的“WGZ220/100-7型”实验型燃油锅炉,于1976年12月30日投产。上世纪70年代初世界石油危机发生后,我们国家即调整了能源政策,燃油供应逐步减少,至1979年9月份,#8炉一直是停炉备用。为了提高设备利用率,决定在#8炉用武汉钢铁公司炼焦、炼钢的副产品——瓦斯进行掺烧实验。武钢的瓦斯早有管道直送#1~#7锅炉。1982年开始尝试燃油与高炉瓦斯混烧,但混烧锅炉达不到出力;1986年,又对#8炉进行全烧高炉瓦斯试验,又因高炉瓦斯压力波动大,仍需要大量投油稳燃;1987年再进行燃用焦炉瓦斯试验,加装的焦炉瓦斯系统至次年4月份完工。1988年4月30日,在启动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整座锅炉严重损坏,经鉴定失去恢复性大修的可能。1988年,根据能源部电综【1988】35号文、鄂电生字【1988】94号文件精神,确定在原#8炉位置上建设一台新的410吨/小时燃煤锅炉。采用集资的方式筹措资金,用售议价电的方式偿还集资费用。显然,这时的#8炉改建,还不是以“油改煤”名义立的项,是集资办电的一种尝试。<br> 1988年8月1日开始拆除损毁的#8炉,1989年2月1日新#8炉重建开工,1990年10月17日投入运行,租赁#9机组(当时的#8机是12MW背压机组,由#1~#6炉供汽)发电。#8炉改建以及租赁#9汽轮发电机组的资金,由华能集团、湖北省电力局、湖北阳新铝厂按比例承担,并将#8炉、#9机这一套发电设备,成立一个新厂独立注册,取名“华能苏家湾电厂”。#8炉改建及将#8炉、#9机组建新厂(改国有独资为股份制),成为湖北省电力系统内第一批享受集资办电政策的受益者、 “油改煤”能源政策的先行者。青山热电有限公司的资产也开始由电力部门一家变为多家,出现了厂内有厂的现象。 新#8炉成功改建,为#9~#11燃油锅炉改建提供了经验,公司正式启用“油改煤”这一名称为工程立项。国家计委以“油代煤办【1996】37号”文批准“油改煤”一期工程立项。工程内容是拆除两台出力410吨/小时燃油锅炉(#9、#10),在原址安装两台同出力的燃煤锅炉(编号仍为#9、#10),与原有的#9、#10汽轮发电机组(容量100MW)配套;拆除原#8汽轮发电机组(12MW背压式),在原址上新建一台容量100MW汽轮发电机组,与#8炉配套;建设第二灰场及灰管线。投资主体是华能集团、湖北省电力局,形成的资产归并到华能苏家湾电厂。施工时间段是1998年11月18日~2000年12月30日。<br> 2000年10月9日,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发展计划委以“国经贸投资【2001】1063号”文批准“油改煤”二期工程立项。工程内容为拆除DG670/140-IV型燃油锅炉(#11炉),在原址修建同出力燃煤锅炉(编号仍为#11炉),附加三大辅助工程:一是锅炉增加脱硫设施、二是对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同时发电机改出力(200NW改为220MW)、三是汽轮机循环水由开式循环改为闭式循环(修建一座5000m3循环水冷却塔)。由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形成的资产归并到湖北省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06月21日注册成立,主要资产即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2机组,1993年12月24日开工,1996年8月7日移交生产)。施工时间段是2003年4月28日~2005年7月18日。 1987年绘制的这张《青山热电厂地形图》,实际展示的是我公司在计划经济时代全部由国家电力部门一家投资的国有资产,也就是2007年4月13日前,我公司“一厂三制”中,青山厂(也成统配电厂)的部分。这张图上的每一个图形,都是国民经济 “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由电力部门一家投资办电的产物,是我公司资产组合的一个分水岭。如果用文字来描述办电体制的变化,够写一部鸿篇巨著。<br>  值得一提的是,这张图如今已是孤本,极其珍贵。<br>  存放档案的地方,如今称档案室、档案馆,在古代却有一个非常雅致的名称:兰台。确实,一份份常年沉睡的资料,当你需要时,她完整清晰地给你展现事物原貌,就像芝兰,不因无人而不芳。作为一名频繁利用档案并从中受益者,翻阅每一份泛黄的资料,敬畏之情油然而生;对那些甘守清平、默默耕耘、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档案工作者也由衷表示深深的敬意。 <div>补记:<br>  1.关于企业名称。本文记述的企业,现全名为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核心字符:青山热电,简称青电。在其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加有不同的前缀和后缀,前缀代表隶属关系、后缀代表企业体制。国家“一五计划”确定了156个重点项目,其中在武汉周边选址的有:第一机械工业部所属的第二汽车制造厂、重型工具厂、中压锅炉厂、内燃机车厂;重工业部所属的华中钢铁公司(武汉钢铁公司前身);为上述大型企业提供电力的2×1.2万千瓦和2×2.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厂各一座(隶属燃料工业部,拟在武汉和大冶两处选址)。第一机械工业部所属四厂因在武汉所选址地质不适另行选址、武钢选址青山,遂决定分别在武汉、大冶两处建火力发电厂的计划改为两厂合一,随武钢定地址青山。1953年6月成立项目筹备机构,取名“武汉热电厂筹备处”,隶属燃料工业部中南电业管理局武汉冶电业局领导。1956年国家电力部成立,地方各级电力管理机构相继成立,“武汉热电厂筹备处”归属电力工业部门武汉冶电业局领导。同年,电力部发文,明确规定发电厂以所处地方命名且不冠以上级机构,“武汉冶电业局武汉热电厂筹备处”改名“青山热电厂工程管理处”,这是青山热电厂名之始。1957年8月20日,电厂正式移交生产,29日,武汉冶电业局批准组建青山热电厂组织机构,工程管理处转为生产机构,命名“青山热电厂”。1958年初,国家水利部和电力部合并为水利电力部,湖北省设置电业局,青山热电厂划归湖北省电业局领导。其后的岁月中,企业名称一直是青山热电厂,只是前缀随省电力主管部门名称的变化而变化。在1966年9月至1970年11月间,改名“武汉热电厂”,隶属湖北省电力厅。是年湖北省水利厅和电力厅合并为湖北省水利电力局,将厂名再度改回青山热电厂。<br></div><div><br></div> 2003年2月,国家推行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厂网分开、发电资产重组,青山热电厂生产经营和全体人员移交华电集团管理。资产分别划归三大发电集团所有,#1~#5机组及#11汽轮发电机组划归华电集团公司,装机容量36.2万千瓦,仍称湖北省青山热电厂,简称青山厂或统配电厂;#8~#10机组划归华能集团公司,装机容量30万千瓦,称湖北华能苏家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家塆电厂;#12机组、#11锅炉划归国电集团公司,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另租借统配电厂的#11汽轮发电机组20万千瓦,称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源一发。划分时#6、#7炉正在拆除中、#6、#7机组(容量共10万千瓦)已经停运,文件没有明确归属(可能没有参与分配)。2003年11月26日,湖北青山热电厂变更为华电集团公司湖北青山热电厂。2004年12月,更名为湖北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企业的属性由“厂”变为“公司”。2007年4月13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解决湖北青山热电厂“一厂三制”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679号)文件精神,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华能集团公司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关于青电股权无偿划转的协议”,青电的全部资产和人员由国电集团公司正式接收,8月27日,国电集团公司下发《关于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国电集人〔2007〕405号),将湖北华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更名为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8月28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名称不变。 2.青山热电厂与武钢的关系。两大国有企业都是国家一五计划的重点项目,厂区地域相连、生产密切相关、行政互不隶属。<br> 武钢是特大型企业,厂区面积广阔,青山热电厂几乎处于四面包围之中,厂区#1门与武钢#18门成90°犄角,共用一条市政公路——166号公路(现为环厂北路)与外界相通。<br>  生产上,武钢供给青山热电厂的生产生活用水,有几座水泵站担负着为青山热电厂直供汽轮机循环冷却水的任务,犹如汽轮机的辅助设备,一旦断水就会造成紧急停机甚至设备损坏事故;部分瓦斯直供青山热电厂锅炉作为辅助燃料;青山热电厂的燃煤大部分由武钢铁路专线运进厂。青山热电厂有27回10KV电缆馈线直供武钢作为保安电源;有1.5Mpa和3M压力等级的过热蒸汽供武钢热力厂,如若断汽,也会造成高炉熄火事故。还有雨水、工业废水等排水设施是共用的。<br>  行政管理上,武钢的政府主管部门以前是重工业部,现在是冶金部;青山热电厂的政府主管部门先前是燃料工业部、后为电力工业部,现在是国资委所属的国家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