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科尔沁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p><p class="ql-block"> 一、招生入学条件</p><p class="ql-block">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p><p class="ql-block">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隶属于我校学区的(绿园社区、团结社区、辽南社区、东电社区、彩虹桥社区、育才社区、水岸春城社区(哲理木大街以北)、中信社区、巴黎之春社区)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二)学位类型及审核要件</p><p class="ql-block">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按划定的学区招生。根据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情况将学区内的学位划分为五个类型:A类:有户有房;B类:有户祖房;C类: 有户租房;D类: 外户有房;E类:外户租房。 </p><p class="ql-block"> A类:有户有房审核要件</p><p class="ql-block"> 1.二代户口簿(主城区户籍,学生至少与1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户口取得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p><p class="ql-block"> 2.有房证明(房产在我校学区内,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房产购买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p><p class="ql-block"> 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回迁协议(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50%及以上)、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等。商业用房、公寓、车库不算有房证明,房地产项目未交工、未入住不算学区有房。</p><p class="ql-block"> 房地产遗留项目(俗称“烂尾楼”),房主已正式购买并实际居住,但没有正规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需提供带有房主姓名的2022-2023年水、电、暖气、物业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p><p class="ql-block"> B类:有户祖房审核要件 </p><p class="ql-block"> 1.二代户口簿(主城区户籍,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户口取得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p><p class="ql-block"> 2.有房证明(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校学区的房产证明。房产购买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p><p class="ql-block"> 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回迁协议(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50%及以上)、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等。商业用房、公寓、车库不算有房证明,房地产项目未交工、未入住不算学区有房。</p><p class="ql-block"> 房地产遗留项目(俗称“烂尾楼”),房主已正式购买并实际居住,但没有正规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需提供带有房主姓名的2022-2023年水、电、暖气、物业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p><p class="ql-block"> 3.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无房产(学校招生平台管理员通过与招生报名平台联网的房产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认定)。</p><p class="ql-block"> C类: 有户租房审核要件</p><p class="ql-block"> 1. 二代户口簿(户籍隶属我校学区,学生至少与1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户口取得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 </p><p class="ql-block"> 2.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无房产(学校招生平台管理员通过与招生报名平台联网的房产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认定)。</p><p class="ql-block"> 3.租房证明</p><p class="ql-block"> ①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6个月以上(2023年3月1日前)。</p><p class="ql-block"> ②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p><p class="ql-block"> ③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p><p class="ql-block"> D类: 外户有房审核要件</p><p class="ql-block"> 1. 二代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学生至少与1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户口取得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 </p><p class="ql-block"> 2.有房证明(房产在我校学区内,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房产购买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p><p class="ql-block"> 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回迁协议(以上证明要求产权人产权比例50%及以上)、廉租房安居房实际居住证明等。商业用房、公寓、车库不算有房证明,房地产项目未交工、未入住不算学区有房。</p><p class="ql-block"> 房地产遗留项目(俗称“烂尾楼”),房主已正式购买并实际居住,但没有正规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需提供带有房主姓名的2021-2022年水、电、暖气、物业缴费正规发票各1张。</p><p class="ql-block"> 3.工作证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务工或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要求在主城区内工作达半年以上(2023年3月1日前)。</p><p class="ql-block"> E类:外户租房审核要件</p><p class="ql-block"> 1.二代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学生至少与1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不在一起提供相关证明>。户口取得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以前)。 </p><p class="ql-block"> 2.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无房产(学校招生平台管理员通过与招生报名平台联网的房产信息平台进行查询、认定)。</p><p class="ql-block"> 3.租房证明 </p><p class="ql-block"> ①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与房主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6个月以上(2023年3月1日前)。 </p><p class="ql-block"> ②房主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 </p><p class="ql-block"> ③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p><p class="ql-block"> 4.工作证明。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内务工经商证明(务工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并附单位营业执照、经商提供营业执照)。要求在主城区内工作达半年以上(2023年3月1日前)。 </p><p class="ql-block"> 5.《入学申请表》。通辽市其他旗县市区户籍的办理提交《2023年通辽市旗县市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外省市、外盟市及科区农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用提供。 </p><p class="ql-block"> 二、招生入学流程 </p><p class="ql-block"> 根据《科尔沁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逸夫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过网上报名、双线审核(线上和线下)、实地核查、分类录取、摇号调剂、均衡分班等流程,扎实、稳妥、有序开展“阳光招生”工作。 </p><p class="ql-block"> (一)网上报名 </p><p class="ql-block">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7:00登录通辽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进入系统后,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信息,填报所属学位类型,上传审核要件。家长需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因家长原因错过网上报名的,须服从调剂。 </p><p class="ql-block"> (二)双线审核 </p><p class="ql-block"> 逸夫小学招生工作组在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登录“通辽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平台上所填报户籍、房产、实际住址、外来务工经商等关键信息进行联网审核。通过线上初审的各批次预录取名单进入线下审核环节。各批次家长在规定时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在招生平台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到学校报到。线下审核时间及具体要求后续另行通知。 </p><p class="ql-block"> (三)实地核查 </p><p class="ql-block"> 学校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等部门组成逸夫小学联合检查组,进行入户核查。核查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录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根据审核结果重新确定报名学校和学位类型,转入下几个批次审核,直至招生工作结束为止。 </p><p class="ql-block"> (四)分类录取 </p><p class="ql-block"> 依据我校招生计划人数,学区内“房户一致”优先,按A、B、C、D、E学位类型的先后顺序依次分批分类录取。 </p><p class="ql-block"> (五)摇号调剂 </p><p class="ql-block"> 在分类录取过程中,出现下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采取调剂、摇号的方式进行分流。</p><p class="ql-block">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 </p><p class="ql-block"> 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p><p class="ql-block"> (七)均衡分班 </p><p class="ql-block"> 1.学校依据教师的年龄、教龄、学科、职称、学历和教学成绩等,均衡配备师资、确定班主任,报科区教体局审核批准,接受社会、家长监督。 </p><p class="ql-block"> 2.在纪检监察部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等现场监督下,学校通过“通辽教育云”在线分班系统机将学生进行分组,学校不组织或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其中,同时入学的双胞胎、多胞胎,征询家长意愿,如要求分到同一班级的,可在随机派位时进行操作。 </p><p class="ql-block"> 3. 分组结束后,由班主任随机抽取班级号,确定所教班级。分班结果由班主任和现场监督各界人士签字确认,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用于公示,一份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p><p class="ql-block"> 三、入学相关工作要求及说明</p><p class="ql-block"> 1.户籍迁移与房产证等入学相关材料办结及实际居住时间以2023年5月1日以前为准。</p><p class="ql-block"> 2.特殊体质、三类残疾儿童报名时必须告知学校,认真做好登记。 </p><p class="ql-block"> 3.落实招生入学报名诚信黑名单制度。凡租房、工作、隐瞒法定居住用房提供虚假材料均列入诚信黑名单;学生家长伪造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 </p><p class="ql-block"> 4.按上级文件要求,在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中,严禁招收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为名,实际在“小饭桌”夜间住宿的学生。对弄虚作假、蒙混过关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学籍,并勒令返回原学区就读。</p><p class="ql-block"> 5.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在对新生保持合适的男女生比例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同时根据开设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老师,切实做到均衡分班、阳光分班。 </p><p class="ql-block">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疫苗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预防接种证审核报告单。 </p><p class="ql-block"> 招生咨询电话:17614852288 </p><p class="ql-block"> 13739993649 </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科尔沁区逸夫小学 </p><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