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古城(5)——平遥县衙

北染陌人

<p class="ql-block">  平遥县衙坐落于平遥古城中心,始建于北魏,定型于元明清,保存下来最早的建筑在元至正六年(1346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整座衙署坐北朝南,呈轴对称布局,南北轴线长二百余米,东西宽一百余米,占地26000余平方米。平遥县衙作为中国现有保存完整的四大古衙之一,也是全国现存规模最大的县衙。县衙整个建筑群主从有序,错落有致,结构合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2004年5月19日,第十一世班禅莅临县衙考察时欣然提词:“平遥县衙 古衙之最”。</p><p class="ql-block"> 县衙大门外隔道相对原有一照壁,本系循民俗所建,所以照壁以南称为“照壁南街”。县衙大门外右侧有“申明亭”,原修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诏令全国各州、县修申明亭,凡民间婚姻、田产、地基、斗殴等纠纷,须先在申明亭由各里长调解,调解无效者方可具状击鼓。实际上申明亭就是一个民事调解处。申明亭的设立也是明朝初年对诉讼程序的一项改革,解决了千百年来县太爷被民事纠纷所困,无法脱身去整治、发展一县之政治、经济、文化等大业的陋习。大门廊下架设登闻鼓,立于洪武初年,百姓可击鼓上闻,申诉冤屈。大门外东原有“彰瘅亭”一处,初建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现已恢复。是彰善瘅恶、端正社会道德风化之所。</p><p class="ql-block"> 县衙的第二道门叫“仪门”,顾名思义即“礼仪之门”,建于明万历四十七年,是一座强化礼制的建筑物。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按照儒家伦理,社会各阶层的人各有自己的位置,礼制是丝毫马虎不得的。在衙署中出入门庭也必须遵循“礼制”,仪门通常是关闭不开的,只有在知县上任,恭迎上宾,或者有重大庆典活动时才可以打开,以示隆重。仪门两侧有东西两个角门,东为上首,故东角门称为“人门”,也叫“喜门”,是供知县平常出入的,而西角门则称为“鬼门”,也叫“绝门”,通常也是关闭不开的,只有在提审人犯,押解死囚赴刑才开,且死囚必须走鬼门。</p><p class="ql-block"> 平遥县衙大堂上书“亲民堂”坐北朝南,高耸威严,在建筑上是县衙署中最为宏伟的,在职能上也是最为重要的,全县所有的大案、要案、命案都要在这里审理,大堂为五楹厅堂,中间为三楹公堂,公堂楹柱上悬有一联曰:</p><p class="ql-block">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p><p class="ql-block"> 大堂内,正中屏风上绘有山水朝阳图,山正、水清、日明,即“清正廉明”,这与宫阁上方所悬匾额“明镜高悬”可谓异曲同工,意即告诉百姓本知县办案公正、廉明。“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这正是身为一任知县所应有的品格和气度。</p><p class="ql-block"> 屏前高出地面约一尺的地方称作“台”,台上四根柱子围成的空间称作“官阁”,是知县审案时所在的地方,由于官阁四面通风,冬天断案时,通常在台上的案下放一火炉,以供知县取暖,所以官阁又称为“暖阁”。案上通常置文房四宝、令签筒、惊堂木等升堂用品。案的旁边有一木架,上置官印及委任状。官阁顶蓬上绘有三十六仙鹤朝日图,象征皇权一统,四海归一。</p><p class="ql-block"> “一座古县衙,半部官文化”,平遥县衙作为国内现有保存完整的四大古衙之一,同样称奇的是,据考证,清代在晋商昌达兴盛的百余年间没有出现过一任贪官,当地繁盛的商业文明孕育了特有的官场文化。迈入这座沧桑古衙,从大堂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到二堂匾额“天理国法人情”,再到粮厅联“万事莫苛求只要大家共守此法;一心惟清白期与斯民相见以天”,随处可见的楹联匾额以独特的视角诠释了当时执政者对官吏的道德操守要求和为官者的自勉,蕴含着朴素的民本思想,贯穿着清官情结。作为古代基层政权的活标本,县衙中的一些建筑饰物上的廉政典故,譬如“公生明、廉生威”官箴,“异地任职”回避制度,“申明亭”、“瘅彰厅”调解民讼和教化民风的功能,清代雍正时期的“养廉银”制度等无不折射出一个时期廉政文化的特有魅力,极具积极的镜鉴价值。在任期间以“五不”(不题词,不受礼,不吃请,不剪彩,不批条子)著称的朱镕基总理2002年4月驻足古县衙“破例”题词,对平遥县衙所蕴含厚重的廉政文化大加褒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