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这个夏天,我们在盛夏光年中遇见,在交流合作中成长,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加深理解、萌发新的认识。</p> <p class="ql-block"> 上午,听了王俊良老师的教育法律法规的讲座,他述说法的来源是经验的总结,人类所有进步最终都将体现在法律上。以及他阐述了形式特点:</p><p class="ql-block">(1)明实性:明确哪些可以做,那些不可以做,做了的后果。</p><p class="ql-block">(2)规范性:与道德要求,宗教教规等有区别。</p><p class="ql-block">(3)实体法与程序法。重视程序,世界观与方法论。</p> <p class="ql-block"> 在听完报告后对今后的教学有了清晰的方向,常行常为,不断总结积累,让自己的课堂有效果,让职业有价值。通过培训,我不断学习与内化,加强了自身的认识,同时也给未来的工作明确了方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