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一步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的作用,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要求,为推动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7月5日上午,尚村镇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律明白人”培训会(第一期)。镇党委副书记李晓兵、终南法庭庭长杜旭松、镇综治办主任陈保卫、派出所副所长李牧钊、司法所副所长惠怀涛参加培训并讲话,司法所所长王克剑主持会议。司法所全体干部、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p> <p class="ql-block"> 培训会前,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参会的“法律明白人”配发了学习资料包。</p> <p class="ql-block"> 会议共有五项议程:</p><p class="ql-block"> 第一项,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办公室陈保卫主任宣读2023年度“法律明白人”名单,领学“法律明白人”职责。</p> <p class="ql-block"> 第二项,司法所惠怀涛副所长就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进行培训。</p><p class="ql-block"> 惠所长首先介绍了民间纠纷的常见类型,并就《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基本原则”这一内容进行详细解读。</p><p class="ql-block"> 其次,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讲解,提到调解人员在调解时应做到“四宜四不宜”:即宜少不宜多、宜缓不宜急、宜暗不宜明、宜粗不宜细。</p><p class="ql-block"> 最后,惠所长结合自身多年经验和成功案例就人民调解工作的技巧进行了分享。在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调解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进行调解,秉持着一颗“公正之心”、“诚信之心”、和“热情之心”。</p> <p class="ql-block"> 第三项,派出所李牧钊副所长就“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内容进行培训。</p><p class="ql-block"> 李所长指出,现如今电信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要时刻牢记“八个凡事”和“三不一多”原则,即“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漏、转账汇款多检查”。并结合之前处理的电诈相关案件给大家现身说法,让与会人员提高警惕,与银行卡和手机卡有关的所有信息都要严格保密,随即现场公布个人电话号码,表示如有任何电信诈骗嫌疑,可以随时联系他。</p> <p class="ql-block"> 第四项,终南法庭杜旭松庭长就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和道路损害赔偿纠纷这三个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相关规定进行培训。</p><p class="ql-block"> 杜庭长运用身边真实案例深入详细地讲解,并结合《民法典》和法院判例给大家介绍应当如何计算损失和规避风险,内容紧贴生活、通俗易懂且干货满满。</p> <p class="ql-block"> 第五项,镇党委李晓兵副书记进行总结讲话。</p><p class="ql-block"> 李书记就培训内容的学用联系做如下三点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到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需要,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需要,是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人才的需要;二要明确工作职责,努力把“法律明白人”打造成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当好人民调解员、维稳信息员、当好法律服务联络员、当好“村两委”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三要树立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积极主动学习,增强工作使命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法治示范带头作用。</p> <p class="ql-block"> “法律明白人”,既是政策法规的“宣讲员”、又是社情民意的“联络员”,还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参训人员认真聆听,学习热情高涨,培训效果显著。</p><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尚村镇将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积极开展多形式“法律明白人”培训,筑牢基层基础,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