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刊登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的通知

美友9607239

<p class="ql-block">全县食品经营类市场主体:</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节省企业经营成本,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经涉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在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刊登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p><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3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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