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3年4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了74号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此规定自5月5日起开始实施。74号令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职责作了详细规定,对74号令落实不力的单位规定了罚则。贯彻落实好74号令,几乎涉及到全市所有的企业,点多面广,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作为一个安全培训师,从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提出一点建议,和同行商讨,同时欢迎同行吐槽!</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一、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系统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专人负责。</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二、建立特种设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将特种设备的“周排查”作为每周安全生产例会的重要内容,将特种设备的“月调度”作为每月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议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三、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职责落实到位,对所有的企业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做好此项工作,一定要培训到位。</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