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西城支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郭晶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开展2023年金融知识集中教育宣传普及活动的相关要求,持续做好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我们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开展金融知识集中教育宣传普及活动。</p> <p class="ql-block">非法集资具有隐蔽性,时常不容易被发现,非法集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p><p class="ql-block">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p><p class="ql-block">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p><p class="ql-block">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我行客户经理积极向厅堂客户讲解了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防范非法集资主要措施、金融诈骗主要表现形式、防范金融诈骗主要措施,并通过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的短视频,增强客户的辨别能力。</p> <p class="ql-block">通过本次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使得广大人民群众包括网点工作人员、群众都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同时加强了银行从业人员和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意识,切实有效的防止了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我行在大众心中树立的良好形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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