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您们好!</p><p class="ql-block"> 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既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也是每个家庭的责任和愿望。我们衷心希望家长们关心、关注孩子的交通出行安全,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和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p> <p class="ql-block">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驾驶小汽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要注意,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坐在副驾驶,更重要的是,不得超员行车! 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相关事项,确保交通安全。</p> <p class="ql-block"> 上下学时,学生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拦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有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打闹。</p> <p class="ql-block"> 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p> <p class="ql-block"> 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的青少年,要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p> <p class="ql-block"> 乘车出行时应选择乘坐车况好、牌证齐全的车辆,驾驶或乘坐汽车时请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辆以及超员超载车辆;不要乘坐货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监护人不得租用或集体租用非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自觉抵制非运营车辆载客行为,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车辆。</p> <p class="ql-block"> 各位家长,没有什么比孩子的安全更重要! 在您日常的出行途中,应主动避让路上的学生。如遇到中小学生横过马路时请注意提前减速,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接孩子时,不在校门口附近停车,提前按照交规停放到指定位置,再到家长等候区接孩子。送孩子时,提醒自己孩子提前整理好书包及其它物品,到学校立即下车进入学校,不要在车上逗留,让孩子自己培养独立能力。让家、校、警携手努力,以安全起步,为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