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四十八中小学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用电安全源头治理至师生一封信

四十八中小学部

<p class="ql-block">为深入开展宽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工作,《宽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结合《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指导手册》,重点做好源头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制定长春市第四十八中学小学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用电安全源头治理提示:</p><p class="ql-block"> 一、用电安全制度专项整治</p><p class="ql-block">1.学校建立电气设备使用档案,对教师使用的电脑、班级使用的智慧黑板,;</p><p class="ql-block">2.校园内用电设备和电器线路每年定期检测进行,并留存备案。</p><p class="ql-block">二、用电安全管理专项整治</p><p class="ql-block">1.办公室、教室、功能室、实验室、微机室、走廊电表箱等用电的功能用房安装安全漏电保护装置;</p><p class="ql-block">2. 教师和功能室负责人要对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广播系统、直饮水机所使用的电线、电源开关(插座)进行自查,学校进行集中排查,如有插排、插座和电线老化、破损、裸露、淹水等现象及时更换,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并监督及时更换;</p><p class="ql-block">3.学校及教师不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教师及工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如电热毯、电炉、取暖器、电磁炉、电热杯、电钻等,已经查实,严肃处理;</p><p class="ql-block">4.严禁教职工电动车在校内充电。</p><p class="ql-block"> 长春市第四十八中小学部</p><p class="ql-block"> 2023年6月2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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