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在身边|金融知识常普及,维护权利享收益

新华保险漯河中支

案例简介 <p class="ql-block">  李女士近期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拿到保单后,对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表产生异议,随即到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向客户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讲解。客户了解后,对缴费期间现金价值远远低于所交保费表示不满,产生退保意向。工作人员从现金价值的涵义向客户进行阐述,并从风险保障、保险长期效应及风险来临时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等不同维度进行讲解,建议李女士充分了解以上信息综合衡量后客观理性选择。</p> 案例分析 <p class="ql-block">  国办发〔2015〕8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第(二)条规定:</p><p class="ql-block">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以及其他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p><p class="ql-block"> 该指导意见中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第(八)条规定: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是指金融消费者享有接受金融教育、获得金融知识的权利,包括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p><p class="ql-block">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行为,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p><p class="ql-block"> 本案中,工作人员向李女士讲解了现金价值的涵义。现金价值指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数额。在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中,由于采用趸交保费或均衡纯保费制度,保单项下积累有一定的责任准备金,投保人要求退保时,保险人从责任准备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续费,余额即作为退保金(亦称“解约金”)退还投保人,即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p><p class="ql-block"> 通过讲解,消除了李女士对营销员的不信任及可能带来的后续风险,帮助李女士了解和掌握金融常识的同时,提高了李女士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李女士的相关权益。</p> 消费风险提示 <p class="ql-block">  1.金融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主要包括:消费观念知识、市场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等知识。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只有在掌握充分的消费知识的情况下,才能正确消费金融产品、接受服务、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p><p class="ql-block"> 2.消费者也要充分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能够判别自己是否受到消费侵害,并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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