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美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美兰区人民法院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2023年5月30日上午,美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揭牌仪式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茂平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云峰等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立案庭、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干警及诉前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参加。</span></p> <p class="ql-block">△院领导班子为诉前调解中心揭牌</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陈云峰院长作讲话</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陈云峰院长在揭牌仪式上指出,突出强基导向,加强诉源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控制案件高位增长,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设立诉前调解中心是美兰法院强化诉前调解、深化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具有重大意义。</span></p> <p class="ql-block">△陈云峰院长为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揭牌仪式后,美兰法院召开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会。新视云公司工作人员刘曦对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使用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并通过实操演示强化参训人员对调解平台的应用能力。海口市龙华区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宗先凤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分享调解工作经验及调解心得体会。</span></p> <p class="ql-block">△美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召开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会</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近年来,为缓解突出的人案矛盾,美兰法院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多措并举做实诉前调解。</span><b style="font-size:20px;">一是建章立制,强化制度保障。</b><span style="font-size:20px;">陆续制定出台《诉前调解工作规程(试行)》《诉前调解中心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了分调裁审工作机制、诉调对接机制、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span><b style="font-size:20px;">二是畅通渠道,搭建解纷平台。</b><span style="font-size:20px;">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基础,建立诉源治理服务平台,引入人民调解、医疗调解、商事调解、金融调解等多个调解组织入驻,办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事宜。健全完善调解业务指导制度,专门选派业务骨干、员额法官参与和指导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推进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调解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旁听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调处纠纷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巧能力,提高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调处的成功率。</span><b style="font-size:20px;">三是聚合力量,探索多元化解新机制。</b><span style="font-size:20px;">通过与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辖区政府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接辖区十三个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解决互动模式,共同服务辖区诉源治理。在美兰区流水坡社区成立全省首家进驻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促进社区纠纷的多元化解。</span><b style="font-size:20px;">四是科技赋能,提升纠纷化解质效。</b><span style="font-size:20px;">以“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支撑,推行“互联网+调解”工作模式,高效化解纠纷,实现调解、立案的无缝衔接。</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下一步,美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以惠民有感为引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充分发挥调解职能,鼓励、引导、促成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打开新格局、取得新进展。</span><b style="font-size:20px;">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b><span style="font-size:20px;">深刻领悟诉前调解是缓解诉讼压力的现实要求,是加强诉源治理的迫切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span><b style="font-size:20px;">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前调解工作。</b><span style="font-size:20px;">加强对调解员的指导和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确保调解严格遵循合法、自愿、高效、便民、保密的原则。</span><b style="font-size:20px;">三是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b><span style="font-size:20px;">推行“7天劝调”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大对在线调解平台的运用和完善力度,提升调解质效,减轻当事人“讼累”。</span></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编辑:朱淑霞</p><p class="ql-block">审核:庄鑫斌、卞长杰</p><p class="ql-block">图片:叶 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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