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树风波

岁月无痕

<p class="ql-block">5月25日晚上,一场大暴雨突袭了荆州,第二天(5月26)早上,我开门就发现我们小区已成泽国,部分负一楼住户家里进水了。这些家里进水的住户都是由于把家里地坪向下挖了20到30厘米,地坪面在正负零以下,每到下大雨,雨水倒灌,自作自受,又怨得了谁呢?我们家也是负一楼,我们不仅没有下挖地坪,而且还把地坪加高了,天下再大的雨也淹不了我家。</p><p class="ql-block">借着雨情漫灌小区,在某些人的煽动下,于是有人要使用“网络暴力”、要“人肉搜索”我们全家,一时间我们成了众矢之的,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上午9时许,十多号人浩浩荡荡来我家“兴师问罪”,且不说别的,就这行为本身就触犯了法律:聚众上门闹事涉嫌私闯民宅和寻衅滋事罪,我要是认真起来,去法院起诉,也够你喝一壶的。当然我不会这么绝情,毕竟都是邻居。另外,国家已明确规定网络暴力是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究竟我们犯了什么“法”,“惹了众怒”部分小区业主要来我家“兴师问罪”呢?这要从旧城改造说起 :我们小区这次纳入旧城改造,5月24日施工队进场,大型挖机首先进行翻地作业以便开挖下水道。我家屋后有两颗17年前在荒芜的空地上栽的两颗果树,如今枝繁叶茂、四季常青。挖机挖到树前停止了施工,其实,两颗树离墙还有2米的距离,要说施工挖下水道用小型挖机施工完全没有问题。社区领导也多次给我们做工作,要我们配合。这两颗果树我确实舍不得砍,特别是柚子树,毕竟17年了,柚子甜,水分足,我倒不是在乎它的水果价值,每年柚子成熟了大部分都送人了,我们自己倒很少吃,更谈不上去卖,我在乎的是它的生态效应:冬天,它的绿色是一道风景;夏天它又是遮挡烈日的屏障。它是天然的氧吧,对改善小区生态环境是有所以帮助的。这两颗树的存在不仅不影响小区环境,而且是小区环境美化的一道风景线。</p><p class="ql-block">5月24日当天晚上我通过荆州新闻网e线民生栏目向有关部门就这两颗树的去留进行政策咨询,可迟迟没有回复。旧城改造影响了我的利益,我肯定要进行抗争,就算下了“强拆令”“强挖令”,我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国家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何罪之有?可这惹了众怒,在某些人的煽动下,给我们扣上“阻扰施工”的罪名,才有了上面发生的一幕。</p><p class="ql-block">我们小区叫“芳林苑”,名字挺高大上的,可我们小区算上我这两颗树还不到十颗树,有点对不起“芳林”这两个字,小区名字名不副实。挖树容易栽树难,长成十多年的大树更难。迫于形势,我们不得不同意挖掉两颗树龄达17年的果树,有些不舍,有些无奈,但是为了整体利益顾全大局,不得不这样了。</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