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争优 敢为争先 实干争效|明溪县召开《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宣贯会

明溪生态环境

<p class="ql-block">  近日,为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联合住建局、交通局、市监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相关企业开展《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宣贯会。</p> <p class="ql-block">  会上,执法人员向带领各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内容,切实提高企业扬尘污染防治自律意识,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县将加大力度推进城区空气质量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持续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增加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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