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开展档案数字化相关工作

蔡慧芬

<p class="ql-block">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工作会议要求,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落实档案规范化和数字化管理要求,满足群众查询调阅档案的需要,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扎实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p><p class="ql-block"> 一是高度重视抓得“实”。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工作,始终将此项工作作为中心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事宜,明确工作时限,制定加工标准、细化工作任务,此次档案数字范围为原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文书档案。</p><p class="ql-block"> 二是规范流程抓得“细”。为确保档案整理工作规范,特邀请市档案馆副馆长对我局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进行指导,就成套组卷、编页、编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覆盖提卷、预整理核卷(文书档案分类、划分保管期限)、组卷、编页、编目、扫描、加盖归档章、还卷等整理全流程。</p><p class="ql-block"> 三是安全保密抓得“严”。档案数字化工作初始,严格筛选第三方技术公司,要求具备保密资质公司承担此项工作;与三方技术公司并签订了《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协议》,并对档案整理公司人员进行上岗前保密和安全教育,严格强调保密纪律要求,在相应工作区域内安装摄像头,进行实时监控。(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蔡慧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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