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境监测领域中,噪声监测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项目,包括噪声污染源监测、交通噪声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等,而噪声监测又绕不开一个话题,那就是稳态与非稳态噪声的判定,因为这两态噪声,直接关系到环境噪声的代表性与真实性、准确性,甚至关系到是否超标,是否会受到处罚等。<div> 按照2020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在部长信箱中对稳态噪声的判定给出明确的解释。根据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稳态噪声是指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建议比较测量值的最大值Lmax和最小值Lmin,其差值不大于3dB的噪声判断为稳态噪声,相反,其差值大于3dB的噪声则判断为非稳态噪声。对于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依据监测标准规范中的具体规定进行不同测量时段的监测。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最大值,并非突发的最大值,而是统计学中的最大值,即Lmax值,也就是噪声记录仪纸带上所记录的Lmax值。</div><div> 还有一种判定方法是,基于“稳态噪声是指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的定义,即要求相对标准偏差SD小于3dB即为稳态噪声,否则即为非稳态噪声。</div><div> 以上两种方法,只要出一种情况,即可判定为稳态噪声与否。</div><div> 那么,如果是稳态噪声,一般以1min作为测量时间,而非稳态噪声,则需要加长测量时间,一般为10至20min,以降低声源波动大的影响,从而更准确的反映噪声的现状。</div><div> 实际监测中,除非是固定的点噪声源,一般情况下,大都为非稳态噪声。特别是交通噪声等,由于现实中交通噪声波动大,其多呈现非稳态噪声。</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