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韶华,争章逐梦”——东方市振华寄宿小学开展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三星章颁章仪式。

振华小学王刚老师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的《“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市、县、校少工委积极推进“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经过定章、争章、考章,29日上午,振华小学少工委为获得各级红领巾奖章的个人和集体进行了表彰。</p> <p class="ql-block">  校少工委主任、朱远菊校长,副校长郭鸿雁,校少工委副主任符进恒老师,教导处主任孙兆香老师一起为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和集体二星章的少先队员和中队颁发证书并佩戴勋章并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  校少工委主任、朱远菊校长为获得红领巾奖章个人和集体三星章的同学和中队颁发证书,佩戴勋章并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  校长寄语:“我希望所有获奖的老师、同学以及团体能够再接再厉,继续秉承振华精神,不因暂时的成绩沾沾自喜而止步不前,不要产生“喘口气,歇歇脚”的思想。正因为你们今天站在了领奖台上,才会有更多的人注视着你,以你为榜样,所以就要进一步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愧对学校的信任和重托。”</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撰 稿:孙兆香</p><p class="ql-block">编 辑:王 刚</p><p class="ql-block">组织部门:校少工委</p><p class="ql-block">校 审:朱远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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