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区“木兰有约”巾帼法治宣讲走进区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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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5月24日下午,区妇联联合区法院、检察院走进区第三中学开展"木兰有约"巾帼宣讲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出席活动的有区妇联主席魏丽英、教体局副科级干部王少军及三中师生约500人。会议由区教体局副科级干部王少军主持,区第三中学校长王玉飞致辞。</p> <p class="ql-block">  区妇联主席魏丽英指出:一要夯实主要阵地,发挥校园法制宣传作用。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利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确保法制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要延伸工作手臂,发挥联防联动机制作用。公安要密切配合,科学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三要强化学习引领,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同学们要利用好这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积极参加法制宣讲活动以及学校组织的相关法制宣讲活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做到自重、自律、自强、自爱,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p> <p class="ql-block">  活动特邀区法院妇联主席、法官助理袁明伟和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张琦授课就预防校园霸凌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两方面知识进行了授课。课堂上,两位老师结合当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案例讲解、互动回答问题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将枯燥的“说教课”变成幽默的“互动课”。教导孩子们怎样保护自己,对于哪些行为该勇敢说“不”,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认识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p><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区妇联将持续围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开展的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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