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 防范未“燃”】古泉街道秸秆禁烧及麦收防火通告

古泉新韵

<p class="ql-block">广大居民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收获的季节即将到来,在欢庆丰收的同时,也要注意防火防灾。近几年,因乱扔烟头、燃烧麦茬等导致火灾频发,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会污染环境,在此提醒家人们,在收获喜悦的同时,要注意麦收防火和秸秆禁烧,共同保护古泉的蓝天白云!</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一、希望广大居民从我做起,管好自家田地,保证自家农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span style="font-size:18px;">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等。</span></p><p class="ql-block"> 二、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要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党员干部要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带头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股烟”,号召周边的人“不能烧、不乱抛”,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处罚。</p><p class="ql-block"> 三、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凡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积极进行制止。同时,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还田,做到“秸秆资源不浪费,变废为宝我带头”。</p> <p class="ql-block">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请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麻痹、不侥幸,坚决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为促进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贡献一份力量!</p><p class="ql-block"> 举报电话:2421304</p><p class="ql-block"> 古泉街道办事处</p><p class="ql-block"> 2023年5月23日</p> 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知识 <p class="ql-block">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p><p class="ql-block"> 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p><p class="ql-block">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p><p class="ql-block">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 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p><p class="ql-block">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p class="ql-block">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p><p class="ql-block">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p>

秸秆

焚烧

禁烧

以下

第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罚款

处罚法

拘留

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