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涉气企业交叉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5月23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大队长李俊呈,带领2名执法人员前往莲湖区进行此项工作对接落实。 在莲湖区,首先莲湖大队大队长惠曾杰大队长就莲湖涉气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工业炉窑企业、加油站、储油库、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涉气污染源进行了认真梳理,新城名单提供给交叉检查执法人员。新城、莲湖两位大队长和执法人员一起确定了现场执法名单。随后执法人员将按照确定的名单在任务期限内进行检查。 下一步,新城大队执法人员将以此次交叉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违法问题认定情形标准表进行执法,认真完成任务。达到执法、帮扶、学习、促进步的目的,为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