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了将陵水县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和教育辅导工作常态化。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教育矫治形式,陵水县司法局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海南省励志社会工作帮扶服务协会签约,为全县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分批次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心理测评和心理咨询服务。2023年5月21日,提蒙乡、光坡镇、文罗镇司法所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在县社矫中心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一对一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体心理辅导,由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胡老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p> <p class="ql-block"> 在心理辅导活动中,心理咨询师有针对性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正确对待过去的过错,舒缓抑郁紧张的心理,解开困扰已久的心结,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实现情绪的自我调节,缓解心理压力,矫正不良认知行为。通过与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也为其摆脱现实苦恼、减轻心理压力顺利完成社区矫正提供了建议和意见。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矫正对象尽情释放了内心的真实感想,从内心深处正视自己的问题,从而更好地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和教育工作。</p><p class="ql-block"> 将心理矫治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定时观察和辅导,关注个案转化,开展“一对一”专业化心理矫治工作,是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的又一举措,力求从思想上矫正负面心理和消极因素,从根本上促使其安全接受矫正教育,从源头上杜绝重新违法犯罪,助力社区矫正对象以全新的面貌、健康的心态回归社会。造一个“心”有所依、“忧”有所解的司法矫正氛围。心理团体辅导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评,运用量表和心理测验、分析技术,进行心理测评,并提供每位对象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协助建立心理档案。</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陵水县司法局将在各乡镇司法所陆续开展该项工作,同时还将针对心理测评筛查出的问题矫正对象以及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工作。坚持心理教育矫治形式,常态化推进心理辅导融入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做细、做实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重点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状况,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