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经理<br>联系电话:18865937051 市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br>(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聊城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br>(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br>(三)拟申请市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5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20名。<br>(四)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br>(五)符合国家、省和市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