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推动扫黑除恶观念进一步深入群众,博爱县司法局积极行动,多举措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p> <p class="ql-block"> 一是5月15日上午在县人民公园北门,参加县扫黑办举行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法律咨询、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现场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p> <p class="ql-block"> 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宣传活动现场集中点验,强化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现场认真观看宣传展板,听取讲解员讲解“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社会危害,从而对我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坚决不参与有组织犯罪,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p> <p class="ql-block"> 三是组织全县9个司法所在本辖区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各司法所均通过悬挂宣传挂横幅、LED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法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不断推动我县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走深走实。</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博爱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的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安全不受不法侵害的能力,为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美丽、和谐的社会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