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以案释纪 警钟长鸣</b> </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华能淮阴电厂党风廉政宣传月警示教育案例(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p> <h3><strong>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工作内容丰富,包括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侵犯了党的正常工作秩序。</strong></h3></br><h3><strong>违反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strong></h3></br><h3><strong>案例一</strong></h3></br> <h3><strong>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田某在案件办理期间,私自会见初核对象,将党组织纪律审查中尚未公开的事项透露给初核对象。田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岗位。</strong></h3></br><h3><strong>释纪</strong></h3></br> <h3><strong>保密纪律历来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钢规铁纪,更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然而三令五申之下,仍有人或无心或有意,触碰这根红线,其背后要么是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要么是有利益勾连,甚至为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纪检监察干部应成为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做到让党放心、人民信赖。</strong></h3></br><h3><strong>案例二</strong></h3></br> <h3><strong>“要拿到项目,得杨某点头。”曾任某国有企业采购部的分管领导杨某,随意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杨某为了规避监管,为中标单位设定门槛“量身定制”,安排下属与承包商对接,为其中标牵线搭桥,设置一些限制性条件来保证其中标。</strong><strong>杨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strong></h3></br><h3><strong>释纪</strong></h3></br> <h3><strong>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了私利,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是权力“寻租”表现,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还败坏了党风政风,滋生大量腐败问题。<strong>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腐败案件多发高发,</strong>既要完善机制和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抓本治源,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教育,挺纪在前,通过纪律惩戒达到正风反腐、风清气正的目标。</strong></h3></br><h3><strong>案例三</strong></h3></br> <h3><strong>某国有企业办公室为部署相关敏感工作,印发了涉密文件,并通知相关部门派人签字领取文件。部门中层干部洪某领取文件后,认为事件紧急,又正值深夜,于当晚将该件拍照发送到部门微信群。群成员杨某看到后,立即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之后,该件被数次转发到多个微信群,造成泄密。洪某、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strong></h3></br><h3><strong>释纪</strong></h3></br> <h3><strong>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一项组织性极强的工作。当前,有的同志对保密工作存在一些消极的模糊认识,如“天下太平、无密可保”“情况复杂、有密难保”“保密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等思想误区及保密经验不足、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缺乏等现状,导致工作中涉密内容扩散、涉密文件遗失等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有的会议刚开完,讨论内容就被泄露。执行保密纪律无小事,严守保密纪律,要用强烈的保密意识指导言行,用高度的自觉践行党纪。</strong></h3></br><h3><strong>案例四</strong></h3></br> <h3><strong>某国有企业办公室上报给巡察组的汇报材料中,存在十余处照搬照抄、张冠李戴、与实际明显不符的文字表述错误。主管付某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影响企业形象,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部门主任周某,以安排代替落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strong></h3></br><h3><strong>释纪</strong></h3></br> <h3><strong>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部分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不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工作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有的将责任挂在嘴上,但对具体问题视而不见,督办不力,整改不实;有的作风不实,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以安排代替落实,层层不把关,层层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各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戒,切实转变作风,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strong></h3></br> <p class="ql-block"><b>纪语</b></p> <p class="ql-block"><b>一些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确实存在隐蔽性,监督难以全面覆盖到位,相比严明的制度规定,大部分工作纪律需要的则是自律。全厂党员干部理应清醒认识到,作风散则心难安,心难安则行必乱。严守工作纪律,要强化担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敢于担当,就是要在追赶超越进程中做干事创业的“带头人”。</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编辑:沈建平</b></p><p class="ql-block"><b>审核 :邱文超 严维松 周汉斋</b></p><p class="ql-block"><b>出品:华能淮阴电厂纪委</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