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读《红楼梦》首要的是要读懂第一回,一回中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看过《红楼梦》的美友们对这几句话都不会陌生。本书经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最终定稿的曹雪芹发出这样的感叹。今天将和大家尝试来品读这部鸿篇巨著,初步品味这部中国古代章回体小说的巅峰之作当中的“味”。从而引导出成书缘由并其中回荅宝玉黛玉的隐寓,即入世的传说。</p><p class="ql-block"> 首先,我们来了解,本书的立意主旨是什么呢,就是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呢?请大家打开本书,看第一章节, 本书第一段:锦衣纨段:“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p><p class="ql-block"> 这一段开宗明义,基本信息有以下几点: 1、当日我身边有一些女子,她们行止见识都超过了我(行止:一举一动,言行举止),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我要使“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说明本书是要写一些女子,一些奇女子,超过我至少也超过很多男性的女子,我让她们的事迹让世人知晓。这个立意主旨在我们现在很不稀奇,现在电视上里到处都是大女主的电视剧,都有点让人审美疲劳了,但在封建社会很特别,为什么?因为我国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女人的一生从父从夫从子,基本上没有自己存在的价值,更不要说给她们特地作传了。由此可见,曹雪芹在当时观念就超出了社会的束缚,而且在生活中,可能也像宝玉一样,是女孩子的好朋友,暖男一个。 2、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由此可见,本书作者在成书之时,心中有很多后悔,他后悔什么,辜负了父亲兄长的教育之恩,没有听老师、朋友的规劝的话,以至于现在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他认为自己“有罪”,所以现在有很多作品说本书是反封建的,文中的贾宝玉是反封建的斗士,老师觉得都是值得商榷,</p><p class="ql-block"> 也许,就是一个中年潦倒不堪的男子的忏悔呢。毕竟,曹雪芹出生在南京,少年时代过了一段富贵荣华的生活。从曹雪芹的曾祖父开始,曹家三代四人相继担任江宁织造60多年。康熙南巡六次,有四次住在曹氏任职期间的织造府内。曹玺(曹雪芹曾祖父)之妻孙氏做过康熙的保姆。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的伴读。曹家与皇帝有着一种特殊的关系,属于最高统治层中的成员。曹雪芹的童年的生活可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这两个词也来自《红楼梦》:指用炽烈的大火煮油脂,把鲜花附着在织锦止。比喻好上加好。也形容更加热闹,更有排场。但是好景不长,雍正五年(1727),大概在曹雪芹12岁的时候,大约由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曹雪芹之父以“行为不端”、“骚扰驿站”和“亏空”等罪名,被人参奏,革职抄家。次年曹家从南京迁回北京。大约在乾隆元年(1736),曹家家道稍有复苏,但不久便彻底败落。晚年流落到北京西郊,生活十分穷困,靠朋友接济和卖画维持生计。所谓“举家食粥酒常赊”。从常理来说,他要通过这本书来表达自己的愧疚是合理的。</p><p class="ql-block"> 这一点要从作者所处的朝代来说,曹雪芹生活在清朝中叶,清朝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异族统治的朝代,为了巩固统治,就有了著名的“文字狱”,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在曹雪芹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例子:雍正帝在年羹尧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曹雪芹,这个家道没落的读书人,本身已是惊弓之鸟,再加上身边的惨剧,更是让他闻之胆寒。所以他一个劲强调:这本书里假的啊,甚至还说出本书“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总之一句话:不要在文字上来找我麻烦。有人怀疑这本书是不是曹雪芹之作</p><p class="ql-block"> 但是,这本书是不是真的是假的,全是作者胡编乱造的,曹雪芹甘心别人这样认为吗?在这一回里,出现了一副对联,就是甄士隐在太虚幻境看到得:“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作者马上强调假的作为真的时候真的就假了,反过来说真的作假的时候,假的也就是真的了,也就是说我所说的假的也就是真的。除了这副对联还有哪里也强调了这一点?对了,在石兄介绍这个故事的时候说“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不敢稍加穿凿,”很明确的指出本书源自现实,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p><p class="ql-block"> 了解了作者小心翼翼,矛盾复杂的心态之后,我们来梳理一下作者附会的这本书的由来?</p><p class="ql-block"> 无才补天的顽石——与封建社会格格不入,无法改变家族衰败命运的的贾宝玉——被朝廷抛弃的曹雪芹</p><p class="ql-block">顽石——(一僧一道念咒幻化)宝玉——贾宝玉落草时嘴里含的宝玉。</p><p class="ql-block"> 本文又出现了神瑛侍者,绛珠仙草的传说,他们与宝玉的关系是什么?</p><p class="ql-block">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p><p class="ql-block"> 曹雪芹善用谐音:蜜青谐音:秘情总结一下:神瑛侍者于绛珠仙草有浇灌之恩。神瑛侍者下凡,绛珠仙草亦下凡以一生的眼泪相报。他们就是宝玉和黛玉的前身。也就是贾宝玉和林妹妹的“木石前缘”——“灌溉之恩和眼泪的回报”,这基本可以解释他们的情感如何而来,前世注定的,什么叫三生石?“三生石”源于佛教的因果轮回学说,后成为中国历史上意涵情定终身的象征物。三生石的"三生"分别代表"前生""今生""来生",很多人的爱情是从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开始的,而相爱之后人们又一定会期待"缘定三生"。他们前生相爱,注定今生也会有所纠缠。这也可以解释,林妹妹为什么那么爱哭,前生就是喝灌愁海的水成长的,还有今生是来还眼泪的。什么叫绛珠呢?红色的珠子,可以说是洒不尽的相思血泪。前世相欠,今生相爱。爱你,是因为前世欠你的,不然没办法解释没来由的爱。</p><p class="ql-block">有人问,那块顽石幻化成的宝玉哪里去了?</p><p class="ql-block"> 第五段也交代了:僧(茫茫大士)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然后,宝玉出世的时候含在嘴里。这块宝玉起到了记录的作用。第六段说又不知过了几世几劫,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基本成书顺序为下:石头上的记录,称为《石头记》——空空道人:从头至尾抄录,改称《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名《风月宝鉴》——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命名《金陵十二钗》。这里介绍了本书的由来,多有幻化之笔,假托之意。还介绍了本书的几个别称,除了这里提到的,小说还曾以“金玉缘”等书名刊行过。所谓“金玉缘”是指宝钗与宝玉的姻缘。不过,“金玉缘”并非曹雪芹取的书名,而是在《红楼梦》被查禁的情况下,书房老板使用的书名。至于《红楼梦》,本是太虚幻境中警幻所演之曲名,古代的“红楼”是指富豪权贵人家妇女所居的华丽楼宇,如白居易《秦中吟·议婚》中就有“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之句;“梦”则是“本书主旨”之所在,在提纲挈领的《红楼梦引子》中,作者就明确指出要演出“悲金悼玉”之“梦”,所以梦觉主人序中说:“红楼富女,诗证香山,悟幻庄周,梦归蝴蝶。”以为此名总其全部,最为切中题旨。</p><p class="ql-block"> 第八段也给出了作者的解释,当时的市井俗人阅读习惯十分不好,要么看适趣闲文者,就是一些野史,是一些内容是: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的庸俗书籍,要么就喜欢看一种风月笔墨,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黄色书籍,那是:淫秽污臭,屠毒笔墨,坏人子弟,要么就是一些佳人才子等书,在曹雪芹的眼里这些书是: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这种现象在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 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中被贾母狠狠的批判过。现在遗留下来的一些古代的小说,特别是戏剧好像都是这样:公子落难了,小姐去搭救,公子中状元了,夫妻大团圆了。曹老先生真是一针见血啊。正是这样一个很不理想的阅读情况,促使着曹雪芹要写出一个“换新耳目”的作品,有点像司马迁捉笔写《史记》,发誓要“成一家之言”。曹雪芹做到了,《红楼梦》是我国唯一一部以一本书形成了一个学派——红学。它的魅力吸引着一代一代的人们去悉心品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