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强化化妆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近日,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暨“靓盾1号”行动工作部署会,会上传达了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安排部署化妆品监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符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开展 “靓盾1号”化妆品“四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美容(生活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等经营机构。专项行动共分为部署排查、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旨在强化治理“四美”机构存在的“妆字号”乱象,督促“四美”机构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化妆品经营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称、自行配制或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经营非法添加、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过期变质化妆品等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