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补短板 携手送法助成长

相遇是缘

<p class="ql-block">  4月25日下午,旧圃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王富奎、司法所所长刘昌贵、土城派出所所长刘熙携手陈学东律师事务所、旧圃镇综治办、禁毒办组成的宣讲团走进旧圃镇中学,为各班抽选的100多位同学进行了法制宣讲。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罗华主持。</p><p class="ql-block"> 宣讲活动中,陈学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静向同学们宣讲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编纂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构架和民法典中继承权、人格权、侵权责任、民事能力、亲属和近亲属的界定及民法典中关于见义勇为的保护等;律师陈学东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同学们宣讲了在校学生因抢劫、绑架孩子要钱、聚众斗殴而判刑的典型事例,还向同学们宣讲了危险驾驶罪、过失犯罪、侵害他人住宅罪等法律法规。</p> <p class="ql-block">  宣讲活动中,旧圃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王富奎通过讲述自己的初中同学、高中同学和旧圃镇的一位12岁未成年人,分别因打架斗殴、成迷网络、偷盗而被判刑入狱的惨痛事例,并通过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述“破窗效应”“木桶效应”“丛林法则”来让同学们认识到初中阶段是学知识、学做人的重要时期。王富奎还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同学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提升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所长刘昌贵作了主题为《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的宣讲。刘昌贵指出,在建设法治社会、文明社会的今天,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最要的是能促使大家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要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用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活动中,旧圃镇综治办、司法所、禁毒办还向参与聆听的学生发放了拒绝毒品、普法读本、防电信诈骗等资料500余份(本)。    </p><p class="ql-block"> 宣讲结束时,学校党总支副书记罗华作总结发言。她对宣讲团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同学们以此次宣讲活动为契机,做一个遵守校规校纪,敬畏法律的好公民。</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潘巇/摄影报道)</span></p>

宣讲

同学

民法典

旧圃

王富奎

陈学东

遵纪守法

综治办

禁毒

书记